navyrada142 wrote:
真是溝通困難......
士官長那一段主要是回覆說:制度不合理(繳的少 領的多)(恕刪)
你舉的這一段真的不合理
單用個人自負額來說領太多
卻無視雇主負擔複利滾存基金績效
那這樣勞保也是領太多吧
至於延長年限至65歲退伍
也許海軍勉強可以啦
畢竟主要是賣腦袋跟技術 可能有部分人能力到65歲都不會退化
但是陸軍或是海陸這種比較吃體能的是不知道有多人能負荷
如果這些老士官們都被調去閒職或文職養老待退
不知道會不會被人說米蟲
或是被罵說志願役都凹義務役
(好像現在就已經常被人罵了)
而且術業有專攻 海軍兵科分這麼細
文職也不是人人能幹
看來只能另成立個國軍閒職待退中心 來讓老士官們養老了
而且不知道何時會來個精實精進精粹精X案
你認為優先被逼退的會是青年才俊們
還是這些級職待遇越來越高的老屁股
另外當年要上網其實也沒很難
左營軍區內休服中心就有網咖了
還有當時大東海給你的資訊沒有更新
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九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修正發布以後入營及進入各軍事學校受訓者,於受訓畢(結)業後,需依規定服役滿十年以上,持有退伍(役)除役、榮民等有關令證者,始得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