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0101 wrote:
工會權力有大到可以要求別人減薪喔 比黑社會還猛 ~
再大也沒你大~~
你這路人都可以無視這些前提要件
直接簡化解釋成"要求別人減薪比黑社會猛了"
人家還要蛋洗還要冒風險被告資方才會抬頭
你打打字就能決定誰對誰錯
工會權力怎有比你的大呢?
yagami7215 wrote:
而現在資方的做法是,表面上我同意你這次罷工的訴求
但是對於禁搭便車條款直接違反,表面上好似資方大發慈悲,一視同仁都給
然後把輿論導向空服員工會自私自利,自己領了不給別人領
但請實際想想,資方為什麼要一視同仁都給?
這是用來分化員工的手段,如果員工發現,反正我參不參加罷工,最後公司都會把別人罷工的成果分給所有人
那我幹嘛參加罷工? 於是員工就被動搖了
這是工會要堅持禁止搭便車條款的重要原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