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出名字 wrote:
1.冥婚:擲爻,您要先確認靈位牌上,真的是您要冥婚那位喔
很多雕像雕的是媽祖,觀音,福德正神,但實際上裡面的靈是蜈蚣跟毒蛇喔
ps我是特殊體質,也認識一堆特殊體質的,包含我大學時留歐的教授(但他非常低調,知道的人很少)。此外,陰陽殊途,真有陰靈跟著您,絕對運勢會越來越慘。即便短暫的好,也是用您其他東西來交換。看看可以問事情的宮廟,絕對是髒亂的,這個話題就不再多說了。沒事不要輕易談這些,想到什麼法界,接通什麼法界。即便你們是無神論,但等到身死靈生時,就會知道有靈魂的存在。這話題,不回應了
想冥婚的人,自然有他的方法,我們只需要尊重即可
你有沒有靈異體質我沒興趣,我的一位老同學跟你可
是有得比
想不出名字 wrote:
毛小孩:叫做毛小孩,這叫做擬人化。
我家都叫我阿母皇太后,因為皇太后要求什麼,我們必須使命必達。
所以其他人也要視我媽為皇太后?其他人必須遵從皇太后的命令?
那是你家的皇太后不是我家的
【毛小孩】這種擬人化稱呼如果你無法理解,那我就不勉強了
想不出名字 wrote:
我的意思是,現在恐同,如同以前歧視黑人般,當時都覺得義正嚴詞,等拉長歷史時間來看,未必如此。
搞清楚,現在不是恐同,而是同性戀者在霸凌異性戀者
我在當兵時,我隔壁床的兩位就是同性戀,他們跟其他同梯的
弟兄也是相處良好(包括我在內),只要他們兩人別強逼其他人
去接受甚麼,沒人會去排斥
但現在挺同的言論實在讓人看不下去,既然愛無國界,
那就一視同仁吧,你說是嗎?
想不出名字 wrote:
因不了解的誤解,造成人心不定,很可惜
現在到底是誰誤解了?
我想中華民國大多數異性戀者都不會排斥同性戀者,
目前讓人不舒服的是為什麼要修民法才能達到同性戀者
所認定的保障,而立專法就不行、就歧視?
你的po文,我每字每句都看得清楚,但,還真不知道
你的中心表述是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