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_ren wrote:台灣現在檯面上的知名人物都搞師生戀 雖如此,但當時女生的年紀是幾歲,才是關鍵喔,像此案 女生才16,17歲,一個四十幾歲的已婚老師 VS.16歲的女學生,這畫面令我很不舒服.....更正 應該是五十幾的老男人VS.16的女學生
Audrey103 wrote:雖如此,但當時女生的...(恕刪) 那這個新聞不曉得你怎麼看:60歲的李坤城和19歲小女友林靖恩相戀3年多...https://goo.gl/mySnZx重點應該不在年齡以我國法律來說,16歲是已經合法可以結婚的年齡所以本事件中,年齡不是問題問題應該在於雙方是老師和學生其中,老師是否有"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但這又牽涉到,補習班老師,和所謂的教職人員又有所不同嚴格說來,補教業好像是依勞基法,算勞工嗎?
Audrey103 wrote:雖如此,但當時女生的年紀是幾歲,才是關鍵喔,像此案 女生才16,17歲,一個四十幾歲的已婚老師 VS.16歲的女學生,這畫面令我很不舒服..... 不知道六十歲的已婚老教授跟二十上下的女學生你覺得噁不噁心?不要忘記,一件事還在小說階段另一件事已成事實
朱立倫獵狼推動良民實名雙制2017-05-06 11:26聯合報 記者陳珮琦╱即時報導才女作家自殺身亡,延燒出補教狼師風波;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新北市將嚴格稽查補教老師應該要有良民証,並應採實名制,用真名,這樣對於學生和家長多了一分保障。朱立倫說,新北市會根據所有補教法的規定作最嚴格的規範,補教老師應依規定要有所謂的良民證,市府將嚴格稽查,同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中心隨時作好所有的規範;朱立倫並強調對補教老師當然是表示尊重,但對於有一些不良記錄的其他老師或其他的教育人員,如果要轉入成為補教業的話,將會嚴格防止。朱立倫並表示,支持補教老師採實名制,因為這樣的話對於學生跟學生家長多了一分安全的保障,這應是一個基本要求。
shadowjon wrote:但這又牽涉到,補習班老師,和所謂的教職人員又有所不同 補教老師不在教師法的規範範圍,不然依據教師法 ,與未滿18的學生師生戀 在以前是直接解聘,現在則是禁教一至四年,依據教師法 年齡是重要關鍵.....即使本案不在教師法範圍,就算以道德觀點來看,年齡也是關鍵, 就不說老師是否利用權勢 ,畢竟補教老師權勢沒這麼大,但可利用學生的純真,涉世未深及對老師的崇拜等等,予以誘惑,再將誘惑包裝成愛情,包裝成愛情才可收可放...更容易安全下莊怎麼老覺得有人拿無關痛癢的案子來陪斬,企圖淡化本案老師的責任,基本上 我相信作家父母所說的右肩,也相信一個四十幾歲的男人上了十六歲的女學生,必須負百分之九九.九九九的責任...
Audrey103 wrote:雖如此,但當時女生的年紀是幾歲,才是關鍵喔,像此案 女生才16,17歲...(恕刪) 還好吧,擴大公民權,降低投票年齡的主張都已經推動20多年了,如果下修到16歲,這些16,17歲的女生就能決定國家大事了,所以他們想跟誰在一起玩老漢推車,應該是他們的自由,別人沒資格評論吧~再說了,這兩年如火如荼的同志運動,其中一個重大訴求就是廢除刑法227條,打破16歲年齡限制,要解放青春,實現幼兒性自主啊,這可是台灣人的民意趨勢呢~
robert_ren wrote:獵巫是原指搜捕女巫...(恕刪) 啊,就持續到皇城的8800億錢沾計畫過關為止,除非有新的新聞,沒看批的最大力的都是皇城名嘴,一直反正播放的都是皇城媒體嗎?好不容易有個罪人,當然要讓皇城一片和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