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的長老教會針對748號釋憲提出質疑了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977438

教宗:包容同性戀 但反對同性婚

2016-04-09
改以慈愛接納離婚及再婚教徒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曾受《時代》雜誌稱頌為「人民教宗」的方濟各,八日發表最新教宗通諭《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對現代的婚姻價值和家庭觀念提出全新思考,期盼所有的天主教徒收起評斷的眼光,以寬容和慈愛接納離婚和再婚的教徒。然而,在同性婚姻議題上,教會仍持反對立場。

這份厚達近二百六十頁的教宗通諭是全球矚目的焦點,許多自由派天主教徒期盼向來予人開明形象的方濟各,能在包括同性戀、婦女避孕、婦女在教會的角色,以及允許教徒離婚等議題,對保守的天主教義進行一番變革。然而,結果卻不如外界期待。
強調良心 勿仰仗教會規則

在全球主教會議結束後,方濟各在新通諭中呼籲教徒,應該以良心而非全然仰仗教會的規則,來看待性、婚姻與家庭生活的複雜性。

外界尤其關注方濟各此次如何看待離婚後再婚的天主教徒,過去兩年的全球主教會議上,該議題始終無法獲得三分之二主教的共識。天主教教義並不承認法庭的「離婚程序」,即使教徒完成離婚手續,在教義上仍為夫妻,離婚被認為是「罪惡」,再婚者甚至被視為「通姦」,只有放棄與另一半發生親密關係,或者教會依據夫妻心理狀況有問題或違反自由意願、正式宣告初次婚姻「無效」,否則教徒不被允許領受聖餐禮,在教義上也不具備再婚的資格。

對此,方濟各雖沒有提出修改目前的教會指引,卻認為「沒有人該永遠被譴責」,不應該將他們逐出教會,反而要以慈愛的胸懷接納他們成為教會的一員。對於是否可領受聖餐,方濟各則沒有明確提出指示。

另一方面,方濟各再度重申,天主教不承認同性關係等同婚姻關係,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曾在被問及對於同性戀結合的看法時表示「我憑什麼論斷他們?」對該族群展現友善態度的方濟各,也再次鄭重呼籲應避免對性傾向的歧視,尤其該遏止敵對或暴力行為,並認為教會不該將同性戀拒於門外。
nopal wrote:
http://new...(恕刪)


嘴上說愛卻行歧視之實。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nopal wrote:
方濟各再度重申,天主教不承認同性關係等同婚姻關係,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恕刪)



在 2017年6月3日 下午12:14,寄給 taiwanmarriage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jfDA__V7G-dEE3ZGhaYkFsN3M/view
請問這個雙公投.pdf
1.
裡面有四張
每一張都是使用A4大小來列印嗎?
總共印四張這樣嗎?
2.
不用填寫的部分是編號與查對結果
其他都應該填寫這樣嗎?

感謝



上面這是2017年6月3日寫信去問一下幸福聯盟,有關公投填寫與列印的問題





寄件者: 下一代幸福聯盟 <taiwanmarriage@gmail.com>
收件者:
日期: 2017年6月6日 上午10:56
主旨: Re: 請問雙公投

寄給 我
您好:

1.每個都必須依照A4,且分開列印,不能雙面,是公投的規定格式。
2.是的。

感謝您
Taiwanfamily.com 管理員 敬上



2017年6月6日,三天後,幸福聯盟回信了,

這樣算很清楚了,可以開始寄信連署公投去了,

不想被同婚干擾婚姻定義的捧油們,頭過身就過,衝啊!






羅馬尼亞將修憲公投 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

吳雯淇 2017-05-22 國際

羅馬尼亞最高法庭去年通過婚姻定義修憲提議,日前在參議院已表決通過,接下來等下議院進行表決通過全民公投,便可進行修改憲法程序。若該公投通過,那麼羅馬尼亞將有很大的可能性,正式通過婚姻法為「自然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

sendakgg wrote:
為何大法官釋憲違反......記得小時侯 老師教少數要服從多數

可是現在 卻是多數服從少數

難道時代變了嗎(恕刪)



沒錯,時代變了,只是人在其中不知福,您似乎忘了,少數服從多數的下一句,(((多數尊重少數))),同婚者出來爭取自身應有的基本人權,我真幸運,生長在一個偉大的時代,當民眾在為自己爭取基本人權時,不用再被打、被罰、甚致抛頭顱,灑熱血,犧牲寶貴的生命.
幸好長老教會還有明理人,
不致被左膠潮青傻傻牽著走。
伏爾泰:『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yr543 wrote:
同婚者出來爭取自身應有的基本人權

說實在話 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不然堂表兄妹是否也可以請大法官解釋, 禁止他們結婚是否違憲,
同志應該爭取的是為自己另訂一套婚姻制度的權利,
而不是硬擠入與自己不相容的法條,
另訂專法才是王道.....
TH2004 wrote:
不孕夫妻就不是訂做兒童?真是開眼界了

要不要直接禁止人工生殖?


不孕夫妻,目前台灣除了人工受精就是試管嬰兒
精子和卵子都是夫妻的,這是醫療行為,沒有什麼訂做的成分在

比較接近的說法應該是代理孕母,但目前台灣還沒合法...

tnkk01 wrote:
幸好長老教會還有明...(恕刪)

傻孩子你知道什麼叫左手打右手嗎?

pighead.jen wrote:
不孕夫妻,目前台灣除了人工受精就是試管嬰兒
精子和卵子都是夫妻的,這是醫療行為,沒有什麼訂做的成分在...(恕刪)


純粹導正一下觀念,
基本上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是可以借精或者借卵的,
受贈者跟捐贈者不能互相指定要捐/接受誰的生殖細胞,
但是受贈者可以挑選捐贈者的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
所以依舊還是訂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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