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不就台灣搞的實質影...(恕刪) 嘿嘿,感謝網友又給我機會留言:愛扯東扯西,自便。不會變的是:什麼貪污判決合理?什麼貪污實質影響力?什麼什麼證據?什麼什麼說?通通去跟法官說啦!只要貪污判決出爐,就是貪污犯,挺什麼挺?那個貪污都一樣啦!扁貪污更是國際認証的,無誤。喜歡跟貪污犯綁在一起,是共犯嗎?隨你。不爽的話你要不要登報說判阿扁的法官有問題聲請釋憲單挑他
陳水扁的藏錢過程,在瑞士和美國都是違反了別國的洗錢防制法的,這也就是當初為什麼瑞士政府要通報台灣調查的原因。連陳水扁一家都認罪了的事,還有人硬要說阿扁無罪,那還"特赦"個屁,該向蔡英文要冤獄賠償金才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