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被認定為違法增建的部分,那就是官方認定的違建無誤。依建築管理法規規定,新北市政府依法判定這是既存違建,只是緩拆(陸續排期拆除),並不是不用拆,建築管理前最初的老宅範圍當然可以保留,後來增建長高長胖的東西,請賴副做全面表率自拆,這才是法治國家執政高層應有的做法。要不然你也是跟全臺灣70餘萬戶的違建老百姓一樣,自私自利,目無法紀而已,這種苟且逃避的做法還想要當總統?。人家國昌占用、柯P頂加都自行拆除了,賴神換你啦!
nicewawa wrote:既然有被認定為違法增...(恕刪) 我覺得民國30/40年那時的礦區提供工寮跟國民政府提供眷村都是時代的產物,幾十年來,政府疏於照顧礦工的權益及生活是事實⋯⋯礦區工寮跟眷村都是同性質的人民居住問題,為何要有差別待遇?民國40年的礦區工寮被認定既存違建,眷村當然也是既存違建,只是政府比較照顧眷村嗎?換你呦
nanhuang0802 wrote:不是阿, 事實就是事...(恕刪) 賴老家違建的重點是,從來都沒有「合法的違章建築」,只要是違建,就沒有合法之說。綠營某名嘴不停跳針說,賴家是既存違建且早年就已就地合法,緩拆就是不用拆,一切都是政治操作。賴家違建是2003年之後才長出來的,是新蓋違建,並非民國84年前的老建物,名嘴顛倒是非可以解讀是為了上節目的通告費,但連賴清德自身也在騙,他是一個要選總統的人,不是選里長,就算是里長有違建還是得拆,總統是一國最高元首,該以更高的高度受人民檢驗,他真的當所有台灣人都是塑膠嗎?新北市府:經查賴清德老家違建沒有設立房屋稅籍https://www.nownews.com/news/6291600
dgame wrote:這個還經過兩次轉移怎...(恕刪) 賴說自己是礦工之子,就是當年政府不夠照顧這個族群是主因,賴拿這個理由完全沒說服力,沒人逼賴家人或騙他們去挖礦,360行行出狀元,一切都是賴家自己的選擇,當年礦業廢止後既存工寮照理該一起消失,給賴家續住已經是給賴家方便,老工寮漏水整修勉強說得過去,另一旁的新建違建又該怎說?個人是不希望有更多違法的人有樣學樣,總統帶頭搞違建已經是最高標,萬一進一步再搞個全台灣違建合法化就慘了,全台違建已經夠多了,不要再讓台灣更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