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你是看到鬼?你就搞錯了啊!你跟前面兩位一樣,土地使用變更認定的是木造平房工寮.不是目前的2樓建物好嘛! 看了半天,才搞懂原來你以下寫的是指另外一棟不相干的建物啊!民國68年航照圖不存在,無法確定民國70年時是否存在.
wonderzero2 wrote:2.差別在於以這個要認定的房屋是土地使用編定時存在的木造平房工寮,而不是現在網紅去打卡的84號二樓建物,有差別嗎? 不看二樓建物,那就看1樓建物。1樓建物是水泥,所以可以合法化?你是要說:木造平房工寮變水泥平房工寮 可以補件就地合法化 嗎?(哇 如果是 那我要開始投資 礦區)賴寮要合法化很簡單,84號建築物拆掉重蓋就會合法化。不願意拆掉重蓋 永遠都是違建 違建有分實質違建和程序違建,實質違建不能合法化,但程序違建可透過補件及繳交罰款變成合法建物。以目前的用地編訂,現在賴寮屬實質違建,但如果用地可更正編訂為丙建,那便有可能變成程序違建。
yurue wrote:礦業局同意就可以局部變更為建地?土地變更是縣市政府管的,不是礦業局 所以說你根本沒看我開樓寫的不是嗎?擺明就是來亂的而已,礦業局同意是指礦業局發公文告知地政局已廢除礦權,地政局可以配合地主的土地使用變更申請,變更為建地那是地方的職權,不然目前賴清德老家地號63有4塊已經是農牧用地,難道不是經過礦業局同意,新北市地政局敢把礦業用地直接變更為農牧用地?你就是在那邊繞啊繞,看你要繞多久?
bd_player wrote:違建有分實質違建和程序違建,實質違建不能合法化,但程序違建可透過補件及繳交罰款變成合法建物。以目前的用地編訂,現在賴寮屬實質違建,但如果用地可更正編訂為丙建,那便有可能變成程序違建。 這點你說的是正確的,我開樓就說是變更土地使用為建地,只是進入程序違建補件的一個門檻而已,後續繪圖,符合建蔽率,容積率那是建築師處理的,結構安全鑑定那是結構技師或是土木技師會處理的,又不是保證補件一定會過.有人就一直鬼打牆!像賴清德老家那種2樓規則建物,結構安全應該都是沒問題的.
bd_player wrote:看了半天,才搞懂原來你以下寫的是指另外一棟不相干的建物啊!民國68年航照圖不存在,無法確定民國70年時是否存在. 那是針對附近已經變更為農牧用地63-5的論述,不是指賴清德老家那一塊63-13.
bd_player wrote:你講的空地應該是指建地,如果是農牧用地應該就沒有這種規定了。 應該不是喔!這屬於地方條例,提到的都是空地,私人土地,沒有說限建地而已.都市計畫區會比較嚴格,都市計畫區會還是有農地,非都市計畫區較偏僻當然比較沒差,農地有的有農舍,豬舍,雞舍,一樣有空屋問題,而且荒廢通常不是只有雜草,還有藤蔓,旁邊有住家被影響到,通常只是里長或村長出面告知,或是公所發文通知而已,限期不改善就會通知環保局來會勘,就算是農地被倒廢棄物這種一定開罰的,像南部登革熱嚴重,就算是農地荒廢,附近住戶檢舉蚊蟲滋生,我看也有可能被開罰的.
wonderzero2 wrote:2.差別在於以這個要認定的房屋是土地使用編定時存在的木造平房工寮,而不是現在網紅去打卡的84號二樓建物, 有差別嗎? 不看二樓建物,那就看1樓建物。1樓建物是水泥,所以可以合法化?你是要說:木造平房工寮變水泥平房工寮 可以補件就地合法化 嗎?(哇 如果是 那我要開始投資 礦區)賴寮要合法化很簡單,84號建築物拆掉重蓋就會合法化。不願意拆掉重蓋 永遠都是違建2024-01-03 0:50 #59 你就看不懂法規啊!我還理你喔!看你要一直鬼打牆要繞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