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遭砍39刀棄屍 王欣儀淚訴:還要選廢死的立委嗎?

bcmpxij wrote:
台灣人是因為自己不是...(恕刪)


暴力不能解決暴力
這是廢死團體最常強調的事
但問題是
壞人逍遙 好人無辜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以前的殺人案件比較少...(恕刪)


傷害致死?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以前的殺人案件比較少???



所以以前的故意殺人案跟現在相比,落差是多少?

你貼圖之前有仔細看上面的文字嗎?

你不秀下限就會全身不舒服?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殺人罪起訴人數 108 年起大幅攀升阿, 直到112年才下降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厚實的肚子 wrote:
請提出數據

以前死刑橫行的時候暴力犯罪

跟現在暴力犯罪的比較

你才可以說服人



什麼叫作「以前死刑橫行」??

現代有更多懲罰性質的法律存在,這依你的神邏輯和中文程度,
又該叫作什麼???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我不小心
以前搶銀行就是轟動全台的大條新聞了 現在就可講個二分鐘結束
god52101314 wrote:
暴力不能解決暴力這是...(恕刪)
其實這就是吠死等團體典型的偷換概念的手法。
法律定下的罰則是「做了什麼事情必須付出什麼代價」,恫嚇作用是附加功能。
不然照他們這個邏輯,闖紅燈收罰單之後還是會有人闖紅燈,那交通規則無效!廢除之。
所有法律條文都無法阻止相同犯罪再度發生,那全部都應該廢除囉!?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bcmpxij wrote:
台灣人是因為自己不是...(恕刪)


廢死政府只注重殺人的人權

受傷害的人權、蕩然無存。
bcmpxij
[淚]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厚實的肚子 wrote:
現在發現自己的邏輯錯...(恕刪)


"被害者運氣不好"這種消費被害者的話語可免,

就像樓主ID一樣, 人心隔肚皮, 沒有人可以預知這人是否會犯罪.

法律能做的就是在已知事實的狀態下依照條律給予應有的懲戒

當法律不再用殺人償命來懲戒加害者時,

那些沽名釣譽政客的廢死言論只是在眾多受害者遺族傷口上撒鹽罷了.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不問是非只看顏色的綠色信徒會選廢死的綠委。
zero8899
[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
berlinnm wrote:
為什麼有人要廢死,因為江國慶這種被冤殺的,才有人要廢死



那為了怕有冤獄,是不是要廢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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