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一篇都拜讀了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airbus330 wrote:
憲法第20條, 所以女性不是人民嗎?
為何可以不需要服役?
相對的
憲法說中華民國領土包括台澎金馬與中國大陸
那ROC都管不到中國大陸了
不就跟女性沒當兵一樣嗎?
違憲
AI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屬於法律體系中的最高位階,也是效力最高的法源。憲法規範國家組織、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所有法律與命令皆不得牴觸,違反者無效。在廣義法律中,憲法是核心,但在狹義上,憲法與立法院制定的「法律」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