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所以只好犧牲那些真正努力應該被調薪的人
你這個論點, 有點怨天尤人.
誰犧牲你?
我2008年, 被大聯大因為經融風暴的關係, 解聘.
我那時候年薪破百, 月薪NT55000, 2009年5月, 我找到工作了, 基本薪資被調整到NT46000, 獎金另計, 結果我試用期後, 老闆直接把我調回55000, 獎金另計, 為什麼? 因為這試用期3個月, 他沒付我薪水, 我的意思是我幫他創造的利潤, 已經超過我的薪水.....所以馬上調.
你要去找, 到底誰犧牲你, 怎麼會是民進黨或是國民黨呢? 公務員又沒辦法犧牲, 犧牲你的只會是你老闆而已.
但是如果你知道你要如何表現, 表達, 表示, 其實沒有人會犧牲你....犧牲只不過是暫時的, 會有人給你公平的薪資待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