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Audrey103 wrote:
研究生18??結論是...(恕刪)

強烈要求立法院修法,目前法律規定16歲有性自主實在是太糟糕了
16歲根本就不懂得自己要什麼
不過,覺青不是希望下修選舉年齡,成年年齡嗎?
小學的課綱都要小學生自己審,因為小學生已經都懂了呀
阿,不重要,上面的是轉移話題,跳過不談


那,到底要修成18歲,還是20歲,還是23歲,還是30歲才夠成熟呀
要不要先問過黃老師,林老師,邱老師,OOXX老師
免得修錯了,上面這些老師又會被說出來坦

我不小心 wrote:
最新的報導...

客廳桌上留有一封花了很長時間寫下的遺書,林奕含也傳了一封簡訊給閨密。

只能先請她先生到場指認,據悉兩人在事發前一個月曾發生爭執,自那時起便只有她居住在此處。

訊息又像擠牙膏慢慢公布出來...有點奇怪...

這些關鍵的事情都沒講...

女方是有寫遺書的...但到現在都還沒公布內容...


2017-05-10 10:4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老師誘姦案,在被控涉案老師陳星於昨晚首發聲明後,案情再掀高潮,台南地檢署證實昨天已傳訊陳星。據了解,此案關鍵在於林奕含父母迄今尚未出面向檢警提供相關事證,是案情無法突破的困難點,案情要有進展,必須靠奕含父母幫忙。
對於陳星昨晚的聲明,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對於陳星在偵查庭外的聲明,檢方都不回應。
有關檢方與林奕含父母的聯繫,據了解,南檢在五月一日分案偵辦後已透過各種管道(包括林父診所、林家住處、林女父母與親屬電話)聯絡,但奕含父母不接檢方電話或是親屬都表示無法聯絡上奕含父母,讓檢方很頭痛。
南檢基於辦案需求,於上週五由檢事官親帶傳票到奕含父親林炳煌醫師診所送達,希望奕含父母能在本週一到南檢接受檢察官詢問,但奕含父母在本週一透過友人居中聯絡檢方表示因辦女兒喪事、心情傷心、低落,要請假無法出庭。檢方也在本週一收到奕含父母的傳真請假單,對此尊重家屬決定。
由於檢方訊問陳星的案情內容,都需要奕含父母家屬的確認與查證,檢方有向奕含父母詢問可否提供奕含生前遺物如筆電、手機、日記之類物品?但都未得到奕含父母同意,案情偵辦陷入膠著。
據了解,四月二十七日北檢相驗奕含大體時有查扣奕含留下的遺書,遺書內容有提到對不起家人等字眼,但未提到陳星。檢方希望奕含父母在心情平復後能儘快出面向檢方提供案情相關事證,以利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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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報導內容為真,媒體這動作是想延長公審的效應以及新聞話題性,順便用內容不明的遺書跟簡訊嚇唬陳星嗎?
也就是說除了北檢查扣的遺書之外還有部分遺書被家屬扣住,為何扣留部分遺書我想就要等家屬說明了。

總感覺我常常在轉貼這個新聞

Audrey103 wrote:
不要反映這麼強烈 拉...(恕刪)

強烈要求修法是語助詞
就好像絕食5小時一樣,沒有特別的意義
只是希望政府能看到呀,這樣也不行唷
那應該要怎麼說?不強烈要求修法嗎?


對了,最近我看了另外一本小說
很有趣的,小說內容大同小異,其中提到
C男並沒有射後不理,也想效法林老師,和原配離婚,娶L女
但L女的家長強烈反對,逼雙方分手
相愛的雙方不得不分手,而L女也因此得憂鬱症

以上小說內容,和事實完全沒有關係,請勿對號入座
只是想討論,若小說的內容放到現實來,那C男是否還是萬惡不赦?
法律是否應該一體適用,還是因人而異?

桃子0324 wrote:
看不懂我文字背後的...(恕刪)

還能有什麼意涵?
不就是不希望林家父母配合南檢調查,釐清真相?
wndforce wrote:
由於檢方訊問陳星的案情內容,都需要奕含父母家屬的確認與查證,檢方有向奕含父母詢問可否提供奕含生前遺物如筆電、手機、日記之類物品?但都未得到奕含父母同意,案情偵辦陷入膠著。
據了解,四月二十七日北檢相驗奕含大體時有查扣奕含留下的遺書,遺書內容有提到對不起家人等字眼,但未提到陳星。檢方希望奕含父母在心情平復後能儘快出面向檢方提供案情相關事證,以利釐清案情。

林女的自殺鬧得台灣社會沸沸揚揚,正義的鄉民甚至還要上街頭了,為何林家父母不同意提供林女的筆電、手機、日記之類物品,幫助釐清真相?
難道真相越模糊,獵巫就越容易?

我不小心 wrote:
最新的報導...客...(恕刪)


一開始就說了啊
對方勢力很大
這種決定性的證據一定要保密的
不然家屬會被自殺的
桃子0324 wrote:

不用費力扭轉那些護...(恕刪)



妳的情緒和仇恨已經遮蔽了妳的雙眼,看不清大家的字,聽不到別人說的話


前面一堆人說過沒人在幫陳老師護航,唯一在做的事只有看證據說話,而不是拿著小說或聲明就想要像中古世紀把巫女燒死,或是文革時期紅衛兵鼓動群眾用石頭丟死被指責的人,又或是之前小模案一堆謾罵然後隨著新聞轉向發現自己錯了又刪文掩飾的


我們的文化和教養真的這麼低嗎?
台灣難道沒有比一本小說和自殺的人更重要的事?
妳不花時間在研究探討其他更誹議更嚴重的事件先嗎?不能等到有水落石出的證據就一定要拿小說或聲明逼供嗎?


請妳停止吧,看看自己憤怒激動為了什麼?說了什麼?把其他苦口婆心的人比喻成了什麼?
fatlee3 wrote:
妳的情緒和仇恨已經遮...(恕刪)


最近一群綠委 正宏姨 愚夫 豬油時報……
通通都在為這個議題 煽風點火 ,而且論調跟在這裡不用上班 每日每夜用小說辦案炒話題的網友 如出一轍……

明明已經被打臉到自己都前後矛盾 掰不下去 還是要硬著頭皮跳tone 跳針 耍賴……

這樣月月鳥泰式的任務編組,事情沒那麼簡單!
應該他們有更崇高的交辦任務!
一切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瞋癡。

貪財、貪色、貪名……
說穿了,陳星五十幾歲水金十六七歲的林,關鄉民什麼事

陳星已婚,同時交往幾個小女生,只要滿十六歲,真的不關鄉民的事

講白了,隔壁樓有個被集體性侵的Y女,在01裡面有誰真的在乎的?

還不是林長得很漂亮,可能很多人覺得很可惜吧(可惜自己沒有水金到嗎?)

男人們自己心裡知道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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