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black11 wrote:
...(恕刪)


4月27日,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女孩離開了
她寫了好多、好長的網誌(=日/週/月記)
她努力去找跟她相同遭遇的女孩
她多想物理性的去傷害那個老師
她拼命去網路、去相關婦女基金會、去找律師想提告
她又寫了近10萬個字,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小說
終於
許多人看到了,跟她同情共感
但還是有一些人繼續裝聾作啞
說沒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到底什麼是真相?
是奕含親手、親筆寫的網誌、書本
奕含親口說的訪談
還是其他人的主觀認知
由親而疏….由近而遠….
相處26年的父母、哥哥….共同生活3-4年的先生….閨密同學好朋友….網友名嘴….
奕含比誰都還要清楚
這一切都是徒勞
Till it happens to you
Till you are standing in my shoes
You do not how it feels
現在奕含已經回到她最愛的台南
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檢調
但懇請所有心疼不捨奕含的善良好友,莫忘奕含的遺願:
預防勝於治療!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期待….台灣有愛….蒼天有眼….
賴嘉芳、林炳煌 2017-05-13 母親節前夕

桃子0324 wrote:
你如果跟你老婆恩愛
你要說你老婆被你下/上了
還是你老婆下/上了你,是你的自由
不需要拿約定俗成的用法來做文章

原來男的上了女的只是約定俗成的用法
所以也可以說是女的上了老師喔
black11 wrote:
...(恕刪)
不知你在爽什麼?

black11 wrote:
還不道歉?4月27...(恕刪)
道歉什麼?

TfhC wrote:
不知你在爽什麼?道...(恕刪)



fatlee3 wrote:
我前面說了,一直重複說幾遍你才能聽進去?

目前不管法律還是道德道德層面,都沒有實體證據顯示誰說的是對的


男女情愛局外人霧裡看花,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兩人究竟是相愛還是相騙

因此在沒有確切的證據前我選擇不要隨意妄下判斷

有耐心的等待,是美德,也是良善的做法


謝謝你重覆說了多遍 可是怎麼辦呢?
就算真相石沉大海, 我還是要說
陳星你錯了 大錯特錯!!
vu84vu wrote:
是的,各人造業各人擔!
若心中坦蕩、不偏不邪,
就繼續原來的生活,
一切交由司法定奪,
不需為一個女子自殺而停課躲藏。
許多女性從小到大,或多或少會遇到性騷擾,甚至性侵害之事,
身為女性,感同身受,高中時期也差點被友人長輩性侵,這是親身經歷,
對於身邊這些狼人,期待司法還女性公道?只能說太高估了司法的功能!
遇到性騷擾、性侵害的人,要花多少時間修復心理的創傷?
好一點的靠自己的力量走出來、走下去,
不知所措的可能就憂鬱、發瘋,甚至自傷自殺,
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如此而已。



如果我有學生寫了一本小說關於我,又在媒體和 FB 上指責我,然後自殺了

即使我完全清白,從沒騙過她,也沒有發生任何關係

我也有極高的可能會先找個地方冷靜思考,檢討自己,避開人群

這不是在為陳師說話,或是護航

而是每個人想法做法不同,我們不該先入為主地認為他是因為犯罪了所以逃避躲藏

========================================

我相信我痛恨這些惡人不下於妳們幾位女性

我也知道大部分女性都曾經被騷擾過,身邊的人都有聊過

而大部分的台灣女性都沒有受過訓練,也沒有勇氣反擊

同樣的也有其他不好的案例是相反的

但不管如何,這還是不影響 "毋枉毋縱" 的原則

歷史上,世界裡,有多少冤案,多少先入為主的批鬥最後證明是錯的?

不應當糾結在那情緒中,冷靜清晰的找出真相才是首要

如果檢察官或警察在辦案也有情緒,那有多可怕?

=========================================

我順便舉個最近的例子 有個美國女生到義大利留學

某天她回家時,發現她的室友被殺了,她報警後跟她男友一起等警察來

小鎮警察不專業,讓現場沒有完整保持能詳盡蒐證

然後當地小鎮檢察官跟美國女留學生談完後,一口咬定就是她殺的人

認為她是變態殺人心態,想要回現場看自己的作品,死命的編織各種說法控訴女留學生

並且不給予她應有的法律保障

女留學生在義大利監獄裡待了四年後才找到真兇被平反送回國

全義大利都全歐洲都對這個小鎮檢察官非常的生氣

但是到今天為止,這位檢察官還是認為女留學生是兇手


這,就是心證,就是不論證據,只單靠信仰的可怕
TfhC wrote:
原來男的上了女的只是約定俗成的用法
所以也可以說是女的上了老師喔


你啊,你不是就愛這麼說?
說得可不少呢,
如果你這樣比較開心,請自便


桃子0324 wrote:
你啊,你不是就愛這麼說?
說得可不少呢,
如果你這樣比較開心,請自便

妳愛說被妳老公上會比較爽
也隨妳囉
black11 wrote:
4月27日,一個默...(恕刪)

你一PO再PO是把聲明當聖經還是把聲明當證據?
不要再洗版了
black11 wrote:
4月27日,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女孩離開了
她寫了好多、好長的網誌(=日/週/月記)
她努力去找跟她相同遭遇的女孩
她多想物理性的去傷害那個老師
她拼命去網路、去相關婦女基金會、去找律師想提告
她又寫了近10萬個字,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小說
終於
許多人看到了,跟她同情共感
但還是有一些人繼續裝聾作啞
說沒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到底什麼是真相?
是奕含親手、親筆寫的網誌、書本
奕含親口說的訪談
還是其他人的主觀認知
由親而疏….由近而遠….
相處26年的父母、哥哥….共同生活3-4年的先生….閨密同學好朋友….網友名嘴….
奕含比誰都還要清楚
這一切都是徒勞
Till it happens to you
Till you are standing in my shoes
You do not how it feels
現在奕含已經回到她最愛的台南
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檢調
但懇請所有心疼不捨奕含的善良好友,莫忘奕含的遺願:
預防勝於治療!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期待….台灣有愛….蒼天有眼….
賴嘉芳、林炳煌 2017-05-13 母親節前夕



除非這篇聲明是在掩飾林家父母手上有關鍵證據的障眼法,否則還是圍繞在網誌,小說還有名嘴爆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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