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海優 wrote:未表示意見,不能當成...(恕刪) 在公聽會尚未表示意見是沒當成同意但是也沒當成反對也就是摒除在外,都審會來審查時,看到的就是百分百的同意(36:0)沒表示意見的就是視為放棄自身的權利審查不需要考慮放棄自身權利的人的權利!!!
ladios.huang wrote:在公聽會尚未表示意見是沒當成同意但是也沒當成反對沒表示意見的就是視為放棄自身的權利審查不需要考慮放棄自身權利的人的權利 沒有去參加公聽會表示意見 = 放棄拒絕都更的權利 = 讓出地產決定權?這一點比例性都沒有。今天公聽會要決定的事項不是一個不可分割體,就像開會討論畢業旅行的行程,沒去開會的人,對於排出來的行程當然不能有怨言,但是我不參加畢業旅行總可以吧。怎麼能強迫所有人都參加畢業旅行?而只有去開會而且在會議上發言說不去的人才有不去的權利?
yuffany wrote:沒有去參加公聽會表示意見 = 放棄拒絕都更的權利 = 讓出地產決定權?...(恕刪) 這就是法律規定的每個人都會說這些話:「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共產主義者。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我沒有抗議;我不是工會會員。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大家都以為事不關己 己不操心在很多不合理的法律條文在建立之前時候都有很多人大聲疾呼現在勒~~~~~~~~~~~~~~~~~~~~~~~~~~~~~~~~~~~~~~~~~~~~我過去參與過很多次行動每次都是網路上說我一定會去的聲音成千上萬到現場小貓兩三隻上電視新聞回家還被網友虧原來你長這樣現在我已經超過而立之年我也不參與任何動作了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我只是先上網找法條記錄下來等到我遇到了我才知道如何反制至於其他人自己都不關心自己幫忙還被虧隨便你們了
DasReich wrote:基地右上角那兩戶當初有發存證信函說不要後來協調會上也說不要於是就真的沒參加都更耶,呵呵.... 那你知道原因嗎? 如果把右上角兩戶劃入, 就達不到90%的門檻再者, 右上角兩戶的產權複雜, 左邊的郭元益勢力大, 當然要挑柿子軟的吃為啥要把王家劃入? 因為產權簡單, 加上劃入之後容積率可以多蓋個三百多坪另外, 有個網友一直在說啥建築線..... 老實說, 你這樣的講法非常無聊那是以後改建的事情, 現在就是沒有違法, 有地契, 有繳稅, 建商就可以劃入都更把你拆掉?這邊支持財團的網友以後如果被財團拆房, 千萬不要到01來哭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