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有膽再出來講廢死


LaNew不好穿 wrote:
老實說,本人對廢除死刑尚有很深的疑慮
關心這個議題的我們無非就是一條條來檢驗
如果要向你這樣幫派式的非友即敵我想也不必討論了
最後,我得承認這篇我是失言
Mobile01畢竟非學術論壇,我不該預期有深入的留言


別說那麼多。

這次新聞裡殺小孩的男子,您覺得該不該死?該不該判死刑?該不該執行他的死刑?

我想聽聽您的想法。

不要說甚麼您沒資格決定之類的話,

只是問您的想法?


我先說我的好了,

他該死。

應該判死刑。

應該馬上判刑確定就執行。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廢死聯盟秘書長 林欣怡


這傢伙只是為了沽名釣譽。

就以這個案子來說,

只會保護加害者的人權,被害者呢?

有沒有出來講話譴責加害者?

有沒有去提供協助?

有沒有去想辦法幫被害者打官司?

有沒有去推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沒有,林心怡說了:

這是弱勢為難弱勢。

引述來源:http://www.taedp.org.tw/story/2400

理由是: 就算判死刑還是會有人出來犯罪。

好笑了,就這個案子來說,不判死刑,被害者家屬的公道何在? 判刑是為了處罰加害人? 還是為了下一個不出來犯罪?

對這位被殺害小弟的家屬來說,別人犯不犯罪關他屁事? 法律該給他們的公道呢? 殺人者要不要受到處分? 處分該多重? 泯滅人性的傢伙該不該死?

林心怡妳是誰,是家屬嗎? 憑甚麼妳來決定公道要給多少?

廢死聯盟都是這麼一票貨色,自以為是上帝,站在道德的制高點。




全世界治安最好
人民素質最高的國家
日本
還不敢廢除死刑
「曾文欽將方小弟騙進廁所內,不到一分鐘,就亮出切檳榔用的折疊刀,猛刺方小弟脖子,方小弟是在極度驚慌中瞬間死去!」辦案人員形容,犯下如此喪心病狂的刑案,曾嫌自始至終都沒有一絲悔意,被法官鄭銘仁依殺人罪裁定收押禁見後,依然不見他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

台南市國小五年級方小弟,一日上午九點卅分被張姓清潔工發現陳屍在台南市金華路一段「湯姆熊歡樂世界」遊藝場的男廁最後一間,檢警到場看到方小弟死狀,無不倒抽一口氣。

辦案人員形容,方小弟遺體被發現時,張著兩眼死不瞑目,就是他的氣管和頸動脈在瞬間被鋒利的折疊刀切斷,根本來不及反應就在驚慌中斷氣,這是他們相驗無數屍體至今,感覺最恐怖的殺人手法。

更令辦案人員不齒的是,曾文欽犯下這麼凶殘的刑案後,還能說出「想永久蹲牢獄,上網查詢過,在台灣殺一、兩人,很少被判死刑」的話,他甚至向警方嗆說,他的殺人動機,要檢察官問他,他才會說。

犯下這種駭人聽聞的案件,直到昨天凌晨檢察官蔡英俊在訊問時,曾文欽竟還透露說,這件刑案如果警方沒偵破,他還會繼續找小孩下手,曾嫌整天都在玩網路虛擬遊戲,幾乎玩遍台南市的遊藝場,他說很清楚這些場所假日都會有小孩自己跑去玩,直到昨天凌晨被法官鄭銘仁裁定收押禁見後,他都沒有一絲絲的悔意,還一副根本不在乎的心態。


做了這種事,已經不算是人了吧
前一陣子有個混黑道的被殺,他的家屬還領了國家幾百萬的補償金,不曉得這次被害者的家屬有補償金可以領嗎?

雖然錢無法取代失去家人的悲痛,但至少對被害人家屬多少有點補償.
SHUNG6666 wrote:
這傢伙只是為了沽名釣...(恕刪)


這位林小姐絕口不敢提的,就是此案嫌犯親口說的: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所以牠才去殺人的.這句話等於是直接重甩了廢死聯盟一巴掌.意即,所謂死刑
並不能遏止犯罪這種廢死聯盟老掛在嘴上,不知是從哪裡自己做出來的數據,根
本是可以直接扔垃圾桶的東西.

何謂弱勢為難弱勢?我不太懂這種為了閃爍其辭,不敢正面回應別人質疑而創造
出來的說法任何一丁點意義,甚至還說到本案嫌犯可以為自己負多少責任.都成
年人了還不能為自己做的事負全責?什麼都可以牽拖到成長背景,要法律何用?
甚至真要找,要找到上百個像本案嫌犯相同成長背景,但一樣好好在過人生的絕
不是問題,不是只要有人殺人就是全台灣人都對不起他,自己的行為自己可以決
定,更該100%負責.

如果這個聯盟真的在意"弱勢為難弱勢",他們真正該去做的不是去廢除死刑,而
是用他們的影響力要求政府改善這些弱勢者的生活條件,而非不負責任的要求廢
死而讓全民置身於恐懼之中,書都唸那麼高了,這麼基本的東西都想不通嗎?\

樓上有人點到了,對的.某部份支持廢死者,的確是基於毀滅一個人的生命,那是
上帝的權力,人不該有這個權力.只是台灣是個多元化宗教的國家,佛道兩教才是
大宗,你的上帝並不是我的上帝,在你的宗教領域,我尊重你的上帝,但請不要打
著你的上帝的名號來戕害世人,那絕不是你的上帝的本意.

還有,這些沽名釣譽的廢死團體,不要以為只有"弱勢會為難弱勢",而你們算是強
勢,就不會有弱勢去為難你們,在你們敗壞台灣的法律的同時,你們也正在創造你
們會被為難的環境,別老以為惡搞完後自己可以置身事外.

對了,林小姐,你們的同路人還因為塑化劑事件"毒害全台灣人"在吃牢飯哩,不用去
關心一下嗎?
這個嫌犯沒想清楚。
隨便殺一個小孩,受害者家屬一定會要求判死刑,全國輿論也會要求死刑,
應該要找如廢死聯盟這種有慈悲心的人的小孩下手,
受害者家屬才會幫他求情不判死刑,
全國輿論當然也會支持家屬的意見,讓嫌犯免於死刑。
顯然,嫌犯找錯犯罪對象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這個嫌犯沒想清楚。隨...(恕刪)


家屬是無辜的,但成員本身嘛!不予置評.

imhung wrote:
家屬是無辜的,但成員...(恕刪)


你對一個躲在安全的地方大放厥辭,不過接到個恐嚇電話就嚇的趕快報警的
咖能有多大期待?
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Face聯盟的Q&A版

林小姐在媒體上說的,幾乎都從這裡出來的,其中很多項目值得大家想想,

FACE聯盟的精神,在台灣這個鬼島能不能施行,像是:

==============
4.被害者家屬都支持死刑嗎?廢死運動希望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者嗎?
5.死刑讓社會更安全嗎?
7.為什麼這些律師都不站在受害者家屬那邊,只會幫被告?
12.死刑廢除後若改成終身監禁,憑甚麼要納稅人養這些犯下重罪的人?
13.廢死聯盟為甚麼要用盡辦法阻止法務部執行槍決?廢死聯盟是在鑽法律漏洞嗎? (確實是在鑽漏洞...)
==============

個人認為這些都是很狹義的解釋,說穿了是拿國外的經驗來包裝國內,理念這種東西是很夢幻的,

台灣警察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管,連飆車族都不敢抓,隨便一個女子就可以打警察,民眾可以任意的喊警察打人...

公權力這樣的小,試問作奸犯科的人怕不怕?

今天FACE聯盟只是一個大家搶著罵的標靶而以,其實後面的國家機器是整個荒廢掉的,

總言之: 亂世用重典,期待這一天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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