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高薪上限"的替代率才是破產的元兇

目前行政院所擬定方案的缺陷:

1.沒有投保薪資上限
2.仍保留18%(純舊制)或9%(新舊制混合)的優存,未排富或設定上限
3.現職者改用退休前10~15年平均薪資為計算基準,但是已退休者不變,仍以退休當年計算,顯然是獨厚已退休者
4.無論已退休或現職,新制年資計算基準改為本薪1.6~1.7倍,舊制年資仍為2倍 (舊制比較偉大)
5.將退休者若剛好在某三年退休,將可以用本薪2倍~1.8倍的條件退休,不是在這三年退休的,就只能有1.6~1.7倍,這個設計沒什麼特殊用意,單純是個白癡設計

令我好奇的是,舊制年資很偉大嗎?為何可以有優存,算退休金也可以不用打折?
據我所知,在85年2月新制實施前,公務員的薪水就已經與現在差不多高了,
哪有關中所說的舊制薪水很低很偉大?


P.S.那個115年全面上路好像是指公務員從101年開始從75制調到85制再調到90制,每年調1,所以115年才能達到90制,如果不每年調1的話就會有退休斷層,造成年資剛好差1的人要多做5~10年的問題,所以只能每年調1,最快115年改制完成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另外還有一點,
未來現職公務員的分攤比例將從現行的35%調到50%,
但是並沒有相對的配套措施讓現職者多領退休金或已退休者少領,
將使得「現職多繳少領,已退休者少繳多領」的世代剝削問題更加惡化。

當現職者需要多繳時,是不是意味著已退休者須比照計算,少領一些?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對啊

問題是還有很多現職的搞不清楚狀況

不知道到底他們是和誰在同一條船上

yuffany wrote:
另外還有一點,
未來現職公務員的分攤比例將從現行的35%調到50%,
但是並沒有相對的配套措施讓現職者多領退休金或已退休者少領,
將使得「現職多繳少領,已退休者少繳多領」的世代剝削問題更加惡化。

當現職者需要多繳時,是不是意味著已退休者須比照計算,少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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