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的姑姑公佈孩子的大體照片,慎入!!(靜坐時間2月1日10:00 司法院前)


莊添貴 wrote:
司法的天平已經傾向一邊,公平,正義何在?
...(恕刪)


在台灣的司法體系沒你講的這兩個詞已經很久很久了..
kingbar87 wrote:
是沒錢買子彈了嗎??...
真是讓人氣憤的新聞‧‧‧ 法官等同於殺人犯了
(恕刪)


贊同你說的,法官等同殺人犯

湯姆熊男童的兇手,不就是大搖大擺的說:
反正我就是想吃牢飯,反正在台灣殺人不會死刑

已經有人拿著刀子在百貨公司,在遊樂場,晃來晃去尋找目標
只想要"隨便殺一個人,找個好下手的",就為了去坐牢
已經犧牲一個無辜的小朋友了還喚不醒法官們嗎
真的害怕還會有下一例
這些法官們知道他們已經製造出"隨便找個人來殺"的怪物了嗎

ChenKen7 wrote:
台灣社會局不是無法可...(恕刪)


社會局真的挺慘

預算比退撫會差個十萬八千里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fisheriestw wrote:
你應該對台灣各社會局...(恕刪)

怎麼不知道,一個科員要監控超過500個警示家庭。

是啊,所以我們應該消極面對是嗎?沒經費沒人,心臟練大一點,面對這種悲劇都能不為所動,培養自己成為喪屍只要有煙火看就能療癒一切。就算省了9%那6500億,我們也能一再輕乎不改變社會局科的編制與效能,是吧?

這不是第一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這樣子,我們繳稅繳什麼金有何意義?

事情是,拉肚子才在想怎麼清理?還是應該在吃前考慮到食品安全?
看太多拉肚子後才在罵什麼店家沒良心自己胃腸不好,罵第一次也就算了,問題是拉肚子不是第一次。

法官判重點判輕點重要嗎?那位法官與社會局,在我眼中是一樣的。只是差別在一者是收拾悲劇一者是能阻止悲劇。

現今我們的社會局=救窮救苦生活必需品發放處,大有為的政府啊。

至於那位姑姑,我覺得只是在泄恨成份居多而已。

老話一句,國外都有寵物專責機構有寵物警察,台灣受虐兒一堆,沒弄個兒童局說不過去,難道台灣兒童受法律保障還不如國外寵物?事情只是要不要做而已,事在人為,而不是擺爛一堆,讓類似情況一再發生,明明公務員一堆博土碩土的。
我砲故我在

127旅者 wrote:
贊同你的看法但,社會...(恕刪)


很認同127大大

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時,我只覺得奇怪,王小弟的姑姑開記者會聲淚俱下

甚至不惜公佈受虐照片

我只想問當知道孩子的爸因為吸毒入獄的時候,奶奶、姑姑親人在哪裡?

也許原生與王小弟爸爸有許多的為人不知內幕,但是家人不出手接走孩子或是通報社會局

是否也有過失呢?



j815062 wrote:
先提醒做好心理準備,...(恕刪)


南無阿彌陀佛
嗯.....當司法無法保障人身自由及安全的時候,是否會開始慢慢蘊釀轉型成私刑化社會了?
這小孩的家庭狀況如何只有他們知道.你又如何知道他們沒有盡力想接走王小弟.
另外若被殺之後還要追究為何其他親人沒有出手相救是否也有過失..那這觀點跟這三位法官不是差不多嗎.

虎皮珠珠 wrote:
很認同127大大

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時,我只覺得奇怪,王小弟的姑姑開記者會聲淚俱下

甚至不惜公佈受虐照片

我只想問當知道孩子的爸因為吸毒入獄的時候,奶奶、姑姑親人在哪裡?

也許原生與王小弟爸爸有許多的為人不知內幕,但是家人不出手接走孩子或是通報社會局

是否也有過失呢?

虎皮珠珠 wrote:
很認同127大大身為...(恕刪)



你這種說法跟, 強暴案的被害人被質疑是否自己穿的太暴露, 有什麼兩樣?

ChenKen7 wrote:
怎麼不知道,一個科員...(恕刪)


重點是,要有人去通報!!!若是您看見了您隔壁鄰居的孩子正處在"風險"之中,也可以通報!
今天,若是王昊是學齡兒童,學校的老師會通報,社會局會介入
不然,如果王昊自己懂得通報打113也可以
之前,我隔壁鄰居讀小一的弟弟惡搞他老爸打113通報
結果,隔天受到社會局及學校的關切
即便是兒童惡作劇,社會局再一個月之內還是有持續關切我隔壁的小弟阿
所以,今天王昊小弟弟比較不幸的是:
1.他不是學齡兒童,沒有學校的關切!
2.他只有2歲5個月不會自己通報!
3.他的親屬讓他被吸毒的母親帶走卻沒有危機意識!
4.遇到喪盡天良的四個歹徒
5.至於法官,抱歉,我不是讀法律,也不知這案件的來龍去脈,所以,不予置評!!
這樣,CHEN大,您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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