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邏輯啊。比如你殺人了,被判死刑,你能說你看到有人潛逃了,所以你是被迫害嗎?其實這次的事實是很清楚了。不客氣的說就是,當年寶成官商勾結,沒有足額為員工交社保。出事情後官方給予保護。但是最近東莞掃黃,很多官員下臺。寶成的官方保護傘沒有了,而新的官員上臺,保成沒有了特權,官方公事公辦,這又什麼可講的?因為我賄賂貪官花錢了,所以就能克扣員工福利啦。這話怎麼能說得如此理直氣壯啊?不可思議的是還有好多人覺得有道理。靠,這就是你們的價值觀?
Charlie881052 wrote:我打聽了一下身邊的幾...(恕刪) 哈哈~那你再多問問吧~看看他們的LOP結構是怎樣囉~基本上P是不會變的但 L 跟 O , 就是談判的技巧囉我跟品牌的sosting人員在生產線上讓他點過人數讓他在那邊計算每小時的產出 ...雖然我的眼睛一使目光 ...幹部就知道把速度慢下來~我只能說我待過的公司有這樣做過品牌客戶也同意加單價不論以社保支出增加及最低工資增加這兩個論點 , 我們都成功要過單價你要說拿這個當“理由”或“藉口”都行~品牌方接受漲價, 他們總得有個“名目”跟大老闆交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