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教官也太嫩了,就只是一些學壞想從政的訟師小屁孩練兵而已,就跟他們說校規規定不可以在校園內任意張貼告示,那些小屁孩若再靠夭.就說要依違反校規處理,然後請校工把張貼去除就好了,貼一次就處罰一次+撕一次.何必跟小屁孩廢話.
誰說不違法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汙染定著物。依同法第五十條,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另需注意者,所謂「張貼」,實務上認定十分廣泛,包括散置、夾附、置放、懸掛等行為,簡言之,容易導致廣告物汙染環境的行為,都在禁止之列。看來最近書念太多,近視度數可能加深不少,果然沒有寫到第10款,雖然文字一模一樣啦,嘖...該如何解釋這貼文其實不是在講第10款呢...更厲害的是,連誰說張甘妹教授是三小的文字都找不到原來網路貼文已經不需要自己稍微查證一下的境界了,唉!廢材如我,還是回去念書好了。
看來你受創很深?那兩個大腸麵線組的怎麼都不去台南抗議一下?還是自己家鄉,居然對家鄉人如此差別待遇!人家只找藍不找綠也沒見你吭聲過?政治伸入校園很深兩邊都一樣怎麼你眼中只有一個顏色?怎麼怪管理員?教授胡搞瞎搞也沒見你批評教官埋頭做事,見你要人家走路公理自在人心阿!政治學生退出校園,別在哪邊拿學生證當擋箭牌!
旋渦鳴人 wrote:照這邏輯,不只教官,...(恕刪) 那打著學術名號,領著納稅人薪水,在裡面搞政黨政治活動不是很討厭領錢不做事的公務員嗎?應該裡面好多是領18%的歐!也不見你說什麼阿?教官人家幫忙學生做事,只見你看身份趕人也就是拿著學生證,就是免死金牌一樣的道理!銅像,這麼在意就自己去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