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八仙彩趴未申請 新北市府難辭其咎

Enter Passcode wrote: 想聽禁煙的原因


這不值得花時間討論吧,昏頭了我
polu wrote:
這不值得花時間討論...(恕刪)

為什麼你提出來又不願意討論呢?
polu wrote:
不要轉移焦點喔
八仙樂園趴公開營業是公共埸所沒錯吧
八仙事件是公共安全意外沒錯吧
樓上很多網友用私人場所舉例是完全錯誤,哈哈~不好意思啦故意現在才出來打臉


想不到你無知到這種地步。

你知道什麼是“公有公共設施”嗎?
你知道什麼是“私人場所”嗎?
迴旋曲 wrote: 想不到你無知到這種地步。 你知道...(恕刪)


可以不要用”無知”這種攻擊性用語嗎,這樣怎麼理性討論,到時又被删文很衰
polu wrote:
可以不要用”無知”...(恕刪)


無知是事實陳述,
你所說的打別人臉才是攻擊性行為
厲害,高雄爆,怪中央,新北爆,怪新北,千錯萬錯都不會是那些人的錯
所謂「公共場所」,係指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如公園、道路、廣場、公署等。惟如公署已劃出一部分為職員眷屬居住,若另有出入門戶,不與該公署同一門禁者,則不能謂為公共場所。

至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係指不特定人得隨時出入之場所。如餐廳、旅館、酒樓、百貨公司等。

新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明定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程序,以維護公共安全,特依建築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訂定本程序。
本程序未規定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別再秀下限了

八仙是公眾場所 .... 而不是公共場所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所謂「公共場所」,...(恕刪)


多謝了,離開台灣25 年,中文不好,怎麼一堆人中文跟我一樣壞

Ramsa wrote:所謂「公共場所」,係指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恕刪)


終於來個肯作功課的,給你個讚,公衆場所確實是比較精準的法律專業用語,相當認同你所陳述,至少不會再聴到有人硬凹“私人場所”什麼之類的
綠委批塵爆卸責 新北駁:八仙臨建主管是中央

上面的新聞只是將政府踢皮球的習慣表露出來,只是正好執政縣市和執政黨都是同一政黨,
才讓這則新聞在此的討論熱度大幅增加。

當許多人對公共場所一詞咬文嚼字時,新北市倒是很聰明伶俐地從法令找出是交通部的責任。

此次事件,不管是地方或中央都有責任,在意外發生時,中央和地方的動作不管是基於訓練有素,
或是其他與救災關聯甚低的因素,最後總要檢討和究責,方能亡羊補牢,避免下次悲劇再次發生。

最後一則新聞給那些還在為「公共場所」而苦惱的人,
我實在搞不懂那些為政客和政黨護航之人指鹿為馬的心態。
內政部:公眾場所噴灑粉塵 比照放天燈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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