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爆傷者復健路漫長蘇父:盼政府編列30年常態性預算

路人甲㊣ wrote:
剛好路過, 好奇問...(恕刪)


我個人想的,都動用第二預備金了,所以名稱要相對性(門當戶對).

如果用受傷者的國家來論,這是亞洲區重大事件!

不幸中的大幸是,全世界再一次看到台灣!
這群人真是越來越莫名其妙了
明明是政府動用公眾的資源去幫助他們,現在倒好像變成社會大眾虧欠他們了
這群人是不是燒壞腦子了?

如果他們是因公致傷為國捐軀,用公家的錢照顧他們一輩子甚至幫他們照顧遺留下來的老小都合情合理,就算於法無據都應該法外開恩施行特例,但這群人是嗎?

他們去玩樂去爽,其他人又沒爽到
玩出火來了卻要全國人民幫他們擦屁股還搞得好像理所當然,不只不合情不合理現在還要政府在沒有法源的依據下開特例
台灣真的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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