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321 wrote:惡意使用權利就叫濫...(恕刪) 我剛說了我同事買一瓶吃得吃不完也去退這就是該家通路商給予會員的權利沒有濫用的問題我相信很多人到這家買東西也有這樣的經驗你不需要把一般消費經驗來比說這是濫用這家會員有繳年費的確實有些服務是其他家不一樣退貨機制也是這家主打的服務項目之一沒有濫用的問題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況且人家只拿了一車又不是一整櫃清檯面完全不會影響到其他會員購買的權力 楊姓男子表示,為了尊重好市多的幹部,他們先行透露要去買林鳳營鮮乳戳洞退貨,不料他們剛到冷藏櫃拿鮮乳,員工急忙撤架,他們原本想把整櫃搬光光,最後只搶到13罐鮮乳。是清檯面耶
robin0222 wrote:一家餐廳東西不好吃 最多不要再去吃就好了憑什麼擋住餐廳的門口讓別人也不能去吃 這是前陣子的流行啊拍張costco的牛奶櫃照片貼上FB,然後罵幾句這樣。我還看過有人貼圖然後寫"誰敢買我打誰"......
權利濫用禁止,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民法第148 條第1 項固有明文;惟民法第148 條權利濫用之禁止,係規定行使權利,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若當事人行使權利,雖足使他人喪失利益,而苟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即不在該條所定範圍之內(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05 號判例參照)。故權利濫用者,須兼備主觀上專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及客觀上因權利行使取得利益與他人所受損害不相當,缺一不可。是以行使權利者,主觀上若非專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時,縱因權利之行使致影響相對人之利益時,亦難認係權利濫用。又,權利濫用禁止原則,於適用時除須注意權利人於行使權利時,於主觀上有無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外,在客觀上尚須綜合權利人因權利行使所能取得之利益,與其權利之行使對於他人及社會國家整體可能造成之損失,加以比較衡量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我剛說了我同事買一瓶吃得吃不完也去退這就是該家通路商給予會員的權利沒有濫用的問題我相信很多人到這家買東西也有這樣的經驗你不需要把一般消費經驗來比說這是濫用這家會員有繳年費的確實有些服務是其他家不一樣退貨機制也是這家主打的服務項目之一沒有濫用的問題 沒幹過這種事耶,不要自己常常幹不要臉的事就覺得別人也都跟你們一樣不要臉....
starseven wrote:權利濫用禁止,權利...(恕刪) 這家是會員制的你應該把這家會員中有所規範的項目提出來才有說服力並不適用通用的規則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進來消費你要先申請繳費進入會員才享有該家的服務基本上他已經把消費群圈起來了只有這些人可以這樣玩你有本事花錢該店家就給你這樣的服務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這家是會員制的你應該把這家會員中有所規範的項目提出來才有說服力並不適用通用的規則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進來消費你要先申請繳費進入會員才享有該家的服務基本上他已經把消費群圈起來了只有這些人可以這樣玩你有本事花錢該店家就給你這樣的服務 所以買之前就知道有風險了還故意買來退??何況是買來後馬上開馬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