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洲民的逆襲!怒嗆大巨蛋設計師Andrew James說謊!


狙擊鷹 wrote:
00:00~01:17 都發局長林洲民嗆聲Andrew說謊...(恕刪)


林洲民指的說謊是指Andrew的哪一句話?

這樣前斷後斷的剪接,無法判斷

之前太多案例斷章取義了

這影片的原作該打屁屁了

congydu wrote:
林洲民指的說謊是指Andrew...(恕刪)


林洲民之前不也是拿新加坡巨蛋的造價來跟台北大巨蛋比?這不是自打嘴吧?

https://video.udn.com/news/480846

為了讓外界了解大巨蛋停工後的狀況,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今親自領隊,前往工地會勘。林洲民更當場質疑,大巨蛋的設計師Andrew James公然說謊,認為Andrew James當初在youtube影片中,提到過去許多巨蛋設計案例,但其實這些案例的條件都和大巨蛋不同,且遠雄在施工過程,並未按照建築圖說施工,甚至還有17座樓梯消失,導致公安不安全。
takeone4345 wrote:
2.正確做法是B空間有改到的地方 也要跟台北市建管處申請寫上去 沒申請寫上去就不能改 不管我能不能接受 現行做法是這樣啊

所謂的B空間有動到 也是要寫在變更設計事項裡 要不然是不准動的 何況那17隻樓梯
(我是不確定是不是17隻樓梯拉 反正沒寫到不能改 跟樓梯是不是17隻沒太大關係).


老兄呀.....
如果你真的不清楚內容
弄清楚點再談真的會好些
被擋回一次你又找別的點
你每回一次都只是展示自己其實不太清楚
對於主結構非主結構都不知道
所以才會這樣回
只是順著自己邏輯再說而以

遠雄102年圖面申請的主結構變更項目
於是市府審查主結構變更部分

其餘因此連帶影響的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
由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好

這17座樓梯
就是屬於非主結構的部分
這樣你懂了嗎?
按照法令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行

遠雄建築師被市府罰停照(還是停甚麼,忘了)
就是因為他把這些建築師跟技師核可的圖交由營造單位施工
北市府認為他把"未按核准"圖就交給營造單位
認定違規
真的是雖洨到極點

不是"沒寫到"的就不能改
營造建築不是用寫不寫來看的好嗎...
而是以是不是影響主結構來做主要依據
有沒有圖面送審來做判斷
那些102年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圖
全部都有送到北市府
這樣你懂了嗎?
(不要再問我這17座樓梯為什麼是非主結構了...)

我累了
剩下你有問題自己去找資料吧...


狙擊鷹 wrote:
各位覺得呢?https...(恕刪)


是 Andrew 說謊 ?

還是 James 說謊 ?

philosophy2468 wrote:
老兄呀.....
如...(恕刪)

辛苦了
你講得很清楚,有人要裝看不懂一直胡攪蠻纏也沒辦法
對於林洲民指控設計師說謊,寶傑你怎麼看
philosophy2468 wrote:
老兄呀.....
如果你真的不清楚內容
弄清楚點再談真的會好些
被擋回一次你又找別的點
你每回一次都只是展示自己其實不太清楚
對於主結構非主結構都不知道
所以才會這樣回
只是順著自己邏輯再說而以
遠雄102年圖面申請的主結構變更項目
於是市府審查主結構變更部分
其餘因此連帶影響的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
由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好
這17座樓梯
就是屬於非主結構的部分
這樣你懂了嗎?
按照法令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行
遠雄建築師被市府罰停照(還是停甚麼,忘了)
就是因為他把這些建築師跟技師核可的圖交由營造單位施工
北市府認為他把"未按核准"圖就交給營造單位
認定違規
真的是雖洨到極點
不是"沒寫到"的就不能改
營造建築不是用寫不寫來看的好嗎...
而是以是不是影響主結構來做主要依據
有沒有圖面送審來做判斷
那些102年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圖
全部都有送到北市府
這樣你懂了嗎?
(不要再問我這17座樓梯為什麼是非主結構了...)
我累了
剩下你有問題自己去找資料吧...

建築法
第八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樓地板就算主要結構了 大巨蛋樓梯位置變動會沒動到樓地板?
(還有其他找到的資訊太細項就不貼出來)
以上是小弟提供的資訊 有沒有動到樓地板及主要結構就請各位網兄自己判斷吧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takeone4345 wrote:
建築法 第八條 本法...(恕刪)

抱歉,我看到又實在忍不住了
我就知道你會問這個
前面還先打了預防針說可以不要問嗎
沒想到你還真的又問了
那些樓梯全部都是在商場跟旅館裡面
跟巨蛋本體沒有關係
是主結構什麼鬼呀?
不是叫做樓梯的就是會動到樓層板主結構
法條不是這樣用的好嗎...Orz
照你邏輯以後巨蛋外面走道樓梯
那也算會影響巨蛋主結構不能動...
加油好嗎?
設計圖紙上的字,白紙黑字
都可以瞎掰了,
講的話能信才怪?
不講專業,只講政治
公安可以無限上綱???
我也會說,我也可已當官了??
無法承受波音747客機的撞擊,
公安不合格,
請重送可承受波音747客機的撞擊的設計,
萬一客機摔下,不就死傷慘重。
hank29 wrote:
設計圖紙上的字,白...(恕刪)


這...911之後好像美國的新大樓並沒有要求要有能夠承受客機衝撞的安全設計吧?

不能說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不過我也覺得把安全這件事情無限上綱也太過

蓋好的建築是建商的義務 但防恐是政府的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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