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鷹 wrote:
00:00~01:17 都發局長林洲民嗆聲Andrew說謊...(恕刪)
林洲民指的說謊是指Andrew的哪一句話?
這樣前斷後斷的剪接,無法判斷
之前太多案例斷章取義了
這影片的原作該打屁屁了
congydu wrote:
林洲民指的說謊是指Andrew...(恕刪)

takeone4345 wrote:
2.正確做法是B空間有改到的地方 也要跟台北市建管處申請寫上去 沒申請寫上去就不能改 不管我能不能接受 現行做法是這樣啊
所謂的B空間有動到 也是要寫在變更設計事項裡 要不然是不准動的 何況那17隻樓梯
(我是不確定是不是17隻樓梯拉 反正沒寫到不能改 跟樓梯是不是17隻沒太大關係).

philosophy2468 wrote:
老兄呀.....
如果你真的不清楚內容
弄清楚點再談真的會好些
被擋回一次你又找別的點
你每回一次都只是展示自己其實不太清楚
對於主結構非主結構都不知道
所以才會這樣回
只是順著自己邏輯再說而以
遠雄102年圖面申請的主結構變更項目
於是市府審查主結構變更部分
其餘因此連帶影響的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
由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好
這17座樓梯
就是屬於非主結構的部分
這樣你懂了嗎?
按照法令建築師跟技師核可就行
遠雄建築師被市府罰停照(還是停甚麼,忘了)
就是因為他把這些建築師跟技師核可的圖交由營造單位施工
北市府認為他把"未按核准"圖就交給營造單位
認定違規
真的是雖洨到極點
不是"沒寫到"的就不能改
營造建築不是用寫不寫來看的好嗎...
而是以是不是影響主結構來做主要依據
有沒有圖面送審來做判斷
那些102年非主結構的設計變更圖
全部都有送到北市府
這樣你懂了嗎?
(不要再問我這17座樓梯為什麼是非主結構了...)
我累了
剩下你有問題自己去找資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