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世上最賺錢的生意都是幹贓活撈偏門政治骯髒的手段頂多再多添一樁談資~~在個人所知裡,1949年是台灣島內部鬥爭與紛擾的關鍵起源中華民國(台灣省)是由蔣家集團透過國民黨,利用原始國家遺產加上收編日本殖民地資源重新整合建立的新政體而新政體用嚴厲手段整肅清剿異議,裡面包含西方臥底.共黨臥底.日方臥底.台獨臥底.懷璧其罪被覬覦者和夾帶私仇報復者讓原始國民與新收編國民彼此間,在那刻起上演糾葛不斷的愛相殺......今天國民同胞昨日還是協助殘害手足同袍的幫兇(日對中,中對日),都在國家三申五令要求放下復仇情緒可惜,最後失控演變各打二十大板,執行國家大義下殺雞儆猴是沒有誰是無辜的在歷史中.選擇國家永續與人民利益中......很多人只能淪為供品眼下中華民國政體國際生存空間嚴酷,但國家靠著過去厚積薄發培育出民間人士去廣佈人脈利用行賄收買.利誘策反,種種不名譽手段交換更多的情報與機緣去發展國家,改善生活水平當年也是如此,只能透過最不可能顛覆中華民國的黨去操盤運作而已國家政體飄搖之際唯有用政策與包庇釋權來支援其中牽扯因果不是不清不楚,而是共生共存.......中華民國用仁義無私換取民眾認同,讓國民黨這組織去扮演心狠手辣的反派角色在法治無法取得社會公信度的過渡時期裡讓歷過中國戰場血腥戰場下成長與失去日治信仰爆發恐慌清緒的人去調適就是讓所有人去畏懼,去仇恨,去移轉彼此原本的敵視仇恨直到中止解嚴開放黨禁切割出去~就像夫妻間,男的負責賺錢養家,女的負責貌美如花當年種種的必要之惡,如今成了達摩克利斯之劍蔣氏不能世襲.黨國不能專制.軍隊不能涉政.歷史功過不探究!!這都是被大義中調控好的套路,換取後來社會穩定與政權轉換平和過度過去歷史個朝代建立初都是如此~檯面上政客主張訴求都悄悄的夾帶著自己的利益優先就像僧侶對眾生說一句阿彌陀佛,事了後,你繼續殺生等這下地獄,它則回去潛修求超脫我們不該單純只聽見想聽的.只看見想看的......現實大義與私欲要能分辨別被賣掉還興高采烈幫著數鈔票.......
國民黨來台後,用不合法的手段,侵佔國家或人民的財產,原則上我贊成要還,(舉例)但如果是土地,原本一坪1萬,現在是100萬,應該要還多少(之前有人說阿扁只貪污幾億,但是替國家省幾十億,就總的來說,還是幫國家省很多,所以貪污無罪),這幾十年來,國民黨也建設不少,所以讓土地價格飆升,所以要還多少的標準為何?另外,國民黨佔用的要還,那他們從中國帶過來的黃金跟故宮國寶,要不要還國民黨或中國
德國追討前東德共黨不當黨產,是成立追討委員會,收集各項不當黨產流向的證據,然後上法庭,經過德國法院司法判決後,取回前東德共黨不當取得的國家財產。委員會有保全及扣押文件等相關證據的權力,卻還是得上法庭經過判決,才可以取回財產。可以取的法院許可,凍結財產以避免不當脫產,但還是得透過法院。這是民主國家轉型正義的作法。但現在台灣的作法,叫做轉型暴力,是仿效前東德及其他共黨國家的作法,將私人及敵對政黨的財產,未經法院公開審判,不當沒入國家及某些當權個人所支配。要轉型與追討的對像,恰恰是自己!這些不當委員會的不當委員不當官員,是毀壞民主的原兇,還好意思說民主進步?
Lightwave18 wrote:台灣是算在行政處分...(恕刪)行政爭訟程序 這個很不公平的,例如我把你財產全部沒收, 叫你去打官司, 打贏我就還你,我卻完全不用花任何功夫, 也不用負任何風險問題是裁判是誰? 是否公平?此例是就算行政訴訟打贏了, 行政法院判決國民黨帳戶不得凍結, 有用嗎?扣財產成本太低, 行政訴訟敗訴, 馬上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