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未來可以繼承你家的遺產, 身為子女, 可以接受嗎?

阿阿阿我誤會大大的意思了

抱歉

大大跟我的看法一樣

我覺得同性婚姻會被拿來炒的是性別

但是無論性別 對的就是對的 錯的就是錯的

不應該把同性婚姻汙名化

很多人在大力鼓吹的同性會出現的問題

其實異性也會

jameschou wrote:
大大你沒看懂我打的...(恕刪)
精子和卵子可以結合
精子和精子或卵子和卵子是不能結合的
同志不會有自己的後代
代理孕母是植入受精卵
最多只有帶同志一人的基因
無法產生同時具有雙方的基因的孩子

同志以專法取得"伴侶"的身分
是正確務實的做法

若放縱他們取得民法上"配偶"的身分
就會是悲劇了

為何同志團體訴求後來堅持要改承修民法
變成具有"配偶"的身分
說穿了當然就是為了錢啊
不然動機是甚麼
根據現行異性戀婚姻法律是:不特別規定的話,夫妻財產是共用的
這不見得符合同性婚姻的需要,請你尊重同志未來對同性婚姻法各種(跟異性戀)不同的意見,不要把你意見強加於同性婚姻

colanet wrote:
有聽過夫妻分別財產制嗎?
有聽過郭台銘示範過了嗎?


同性戀異性戀是基本兩群不同的人,異性戀可以接受不代表同性戀就一定要接受。
要不要接受要看法律實行後未來大規模的調查,不是某些網友覺得"應該可以"接受就硬要同志吞下去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那請問既然異性戀的上述情況都可以接受
那如果是同性戀 為什麼就不能接受呢?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阿阿阿我誤會大大的...(恕刪)


但是同性婚姻要的,不是現在婚姻制度的那一套
還包括"無忠貞義務"
就算要有,也要"通姦除罪化"
還要"單方"不願意繼續,就可以離婚
--->這樣就完全不是現有婚姻那回事了

隨便搞個牛郎來跟你豁一下
財產就要分一半..
這樣你還搞不清楚?不要分,就要改民法相關規定

要不要專法?不要專法、把現有婚姻全改掉,連現在婚姻中的義務+權利全改掉
真的是你要的?
大大您好

請問您說的內容
您有相關的報導法條嗎?
請您PO上相關資訊讓無知的小弟我可以清楚明白

請問這次修法內容有確定是通姦除罪化 無忠貞義務嗎?
請問您有閱讀過相關報導嗎?
還是只是被網路 LINE FB各種恐同反同人士帶了風向?

同志要結婚
代表同志想要穩定

你如果不想穩定你結婚幹嘛?

wkh2006 wrote:
但是同性婚姻要的,...(恕刪)

wkh2006 wrote:
但是同性婚姻要的,不是現在婚姻制度的那一套
還包括"無忠貞義務"
就算要有,也要"通姦除罪化"
還要"單方"不願意繼續,就可以離婚
--->這樣就完全不是現有婚姻那回事了
隨便搞個牛郎來跟你豁一下
財產就要分一半..
這樣你還搞不清楚?不要分,就要改民法相關規定
要不要專法?不要專法、把現有婚姻全改掉,連現在婚姻中的義務+權利全改掉
真的是你要的?


民法有婚姻忠貞義務?哪一條?

財產要分一半?

郭台銘不是示範過了嗎?

wkh2006 wrote:
但是同性婚姻要的,不是現在婚姻制度的那一套
還包括"無忠貞義務"
就算要有,也要"通姦除罪化"
還要"單方"不願意繼續,就可以離婚


要這樣胡說八道的話

建議你還可以加上「人獸交」及「亂倫」

這樣比較完整
davish wrote:
同性戀異性戀是基本兩群不同的人,異性戀可以接受不代表同性戀就一定要接受。


人家同性戀連要接受了所以要求婚姻平權,不接受不結婚不就好了.

你的論述要不要整理一下

一下站異性戀方一下站同性戀方

到底你要主張啥?


il-lee wrote:
精子和卵子可以結合
精子和精子或卵子和卵子是不能結合的
同志不會有自己的後代
代理孕母是植入受精卵
最多只有帶同志一人的基因
無法產生同時具有雙方的基因的孩子
同志以專法取得"伴侶"的身分
是正確務實的做法
若放縱他們取得民法上"配偶"的身分
就會是悲劇了
為何同志團體訴求後來堅持要改承修民法
變成具有"配偶"的身分
說穿了當然就是為了錢啊
不然動機是甚麼


科技在進步

英國已經誕生三基因男嬰了

在這之前
你以為精子銀行,卵子銀行是要幹嘛的?


請注意
那孩子的基因仍是源自於父親和母親啊

colanet wrote:
科技在進步
英國已經誕生三基因男嬰了
在這之前
你以為精子銀行,卵子銀行是要幹嘛的?


中央社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