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irohiro wrote:勞基法裡面雇主要給不休假薪資的前提是,特休是雇主不給你放才需要給(恕刪) 要不要放特休的發動權到底在哪一方?是員工想放特休假所以請特休假還是雇主要員工放特休假想懂這點就完全明白了呀應該是員工想放特休假所以請特休假但今天變成雇主規定你一定要放特休假,這就奇怪了吧為什麼雇主可以連我要不要放假都幫我決定咧?還不是慣雇主心態,不想多出放特休應補償的工資唄
飛翔的魚 wrote:行政院今天拍板國民...(恕刪) 不是說政府快破產所以才要搞年金改革嗎?!不是說軍公教退休領的比勞工多這樣不公不義才要搞年金改革嗎?!不是說只有軍公教有18%勞工沒有這樣不公不義所以要砍軍公教18%嗎?!這樣怎麼不是廢掉只有公務員有的不公不義國旅卡?!不是說旅遊業自己把雞蛋放在同一籃子裡活該?不是說陸客都是陸資一條龍賺走?!選前不是說陸客一個都不會少?!那這樣幹嘛要救陸資!之前黨說軍公教有或軍公教領的比勞工多叫不公不義,現在卻要擴大不公不義的國旅卡?是什麼邏輯?用他們的話來罵他們一點違和感都沒有!
tao0809 wrote:下一步是不是企業響應政府拯救觀光慘業,所有勞工發放國民旅遊卡,強迫特休假未休者,不得領加班費,限定刷卡參加國內旅遊,救台灣全民一起來!(恕刪) 千萬不要啊我那個蠢老闆,一定第一個跳出來響應abcpanadol wrote:規定公務員的團體旅遊, 非假日出遊才可使用國旅卡, 即可解決(恕刪) 我印象中,不是要平日請假,才能用國旅卡嗎?難道假日也可以用?
飛翔的魚 wrote:行政院今天拍板國民旅遊卡新制,明年起,公務員的國旅卡,必須有一半用於團體旅遊,以最高上限1.6萬元為例,其中8,000元須用於團體旅遊,約有36億元可投入,以三倍乘數效果推估,可帶動108億元商機。...(恕刪) 這個說法真是莫名其妙,本來就會發生的事,哪裡來的商機?只是消費的店家從A變成B而已,而在使用不便的狀況下,有些人乾脆放棄申請,這會減少效益。國旅卡是壓榨政府員工的作法,將特休代金轉換成強制消費,如果有哪間公司說本來要發的特休代金改成商品券,而且只能在集團內的商店使用,這合理嗎?以前得利的商家種類多,加油站、形象商圈內的店家都有機會,現在有一半要集中在團遊,這是很糟糕的做法。國旅卡是壓榨政府員工的作法,將特休代金轉換成強制消費,如果有哪間公司說本來要發的特休代金改成商品券,而且硬性規定要跟團去旅行才可申請錢,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