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kk01 wrote:是嗎?同性婚姻之前在多國也是沸沸揚揚的,真正合法化了卻是登記比率奇低。政治手段都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婚姻平權」的「婚姻」只是階段,重點在「平權」拿到了的那個什麼吧。 +1感覺上某些群體換伴侶跟喝水一樣除了極少數,怎麼可能搬磚頭砸自己的腳
政府 已定調【同婚修法】政院定調:18歲可登記 近親不得結婚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614/1139941/
venturerotel wrote:政府 已定調【同婚修法】政院定調:18歲可登記 近親不得結婚...(恕刪) 真是荒唐,同婚根本沒有優生學的問題情理法都沒理由限制近親同婚不懂為何要延續這種古老過時沒人權的近親限制而且還是全世界最嚴苛的六等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