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抽車!摸他的車可能讓你上靈車~碎屍萬段 VS 格殺勿論,哪個比較狠啊?


lordkikuko wrote:
果然沒有人對那句問題發言做答辯...(恕刪)


我很"想要"做,跟我"要"做, 還有很大的法律空間哦!
就像我小時候,老蔣每天都"要"我們反攻大陸,結果都沒有, 也沒怎樣吧!?
幸福很簡單~自我感覺超級良好!
將軍唯一有錯的只有那句碎屍萬段
那位家長不是自己的東西就別讓自己小孩去碰
碰壞了你肯出錢賠嗎?
這世上很多人在事情發生前説的是一套
發生後説的又是另一套

說個故事給大家聽
我車停在大樓地下室
某天發現被撞
幾天後我發現了調了監視器發現是隔壁的車撞了我
我問他說都撞快一星期你都沒通知我
他老婆在旁邊說他忘了
於是我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做筆錄
他老婆又說小事情幹麻叫警察來修多少錢他們一毛都不會少賠我
但我還是有報警
事後原廠維修估價單出來了
要一萬多塊對方拜託我少算一點說他們家只是小老百姓不是有錢人(我也不是啊)
我當場就說當初你老婆說一毛都不會少賠給我
現在要我算你便宜點那叫你老婆來求我啊
這種人最不要臉了

謝幸福3948 wrote:
我很"想要"做,跟我...(恕刪)


這種東西不告不理,反攻大陸沒兌現誰會去告?

如果我前兩篇打的那些話多加上你家人的名字再寫在馬路上,你是會毛還是不會毛?

會去告還是不會告? 要比喻也找的像點的。

少聽到是因為麻煩又要花錢花時間,一般人不會真的去告,但不代表講這種話是沒問題的。
碎屍萬段 碎屍萬段 碎屍萬段.......整個事件的重點是這4個字
話說 如果今天 你走路不小心 碰到別人的車 而車主就揚言想將你碎屍萬段 你會如何處置??????

換個角度 萬一 今天有個人 走路不小心或就算是故意 刮傷到你最心愛的東西 你會想將對方碎屍萬段嗎??????

說正經一點 就算是幫派爭地盤 也不會用碎屍萬段的字眼吧

請用力想一下 你身邊若有動不動就用 碎屍萬段 去死 白痴等字眼的人 你怎樣看待這個人啊?????

球德洛 wrote:
將軍抽車 死棋名超...(恕刪)


如果鳥屎掉在車上,是不是應該用散彈槍把鳥轟爛!

lordkikuko wrote:
這種東西不告不理,...(恕刪)


將軍昨(14日)晚在臉書上傳照片,一位男童靠在他的愛車前,開心比出勝利手勢合照,將軍po文:「妳笑的很開懷,我"卻想"把妳碎屍萬段!我從沒說自己有度量!我就是沒度量讓人碰我的車!」

人家有錢人不是沒有法律常識的哦! 有時窮人才是最可怕的, 不要以為窮人都是弱者哦!
車子這樣靠不會壞, 但可能會刮傷烤漆, 也許重新烤漆的錢對這些富人來說不值一題, 但是車子就是平白無故有了缺陷, 是你, 能接受嗎?
幸福很簡單~自我感覺超級良好!
本來就不應該亂碰別人的物品…

可是經過這次事件渲染後…

反而發現原來亂碰東西是無法可管的…

也不能"假設"別人會碰壞賠不起,有沒有損壞要有實質證據,
人家賠不賠得起你又知道了,先入為主是不行的,哈哈,真有趣!
放在公共場所展示的物品要不被人摸兩把我想也很難,下次放個牌子再罵人應該就比較理直氣壯了


tommycheng wrote:
本來就不應該亂碰別人...(恕刪)


勸離,不聽就依法求償。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都不用嘴砲。

求償一元更顯得有風度,多麼警世與富含教育意義。

殺來殺去的,而且是超有錢的、有年紀了的人。

30歲以前可以叫真性情,30歲以後就只是長不大的中二病。



感覺上,這台車子超過了將軍的經濟能力,
還是開回家供著比較好,
台灣馬路上、三寶特別多,汽機車加自行車,都有可能小碰小撞,
負擔這麼大,還是別開的好,
我們旁人也覺得挺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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