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kikuko wrote:果然沒有人對那句問題發言做答辯...(恕刪) 我很"想要"做,跟我"要"做, 還有很大的法律空間哦!就像我小時候,老蔣每天都"要"我們反攻大陸,結果都沒有, 也沒怎樣吧!?
將軍唯一有錯的只有那句碎屍萬段那位家長不是自己的東西就別讓自己小孩去碰碰壞了你肯出錢賠嗎?這世上很多人在事情發生前説的是一套發生後説的又是另一套說個故事給大家聽我車停在大樓地下室某天發現被撞幾天後我發現了調了監視器發現是隔壁的車撞了我我問他說都撞快一星期你都沒通知我他老婆在旁邊說他忘了於是我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做筆錄他老婆又說小事情幹麻叫警察來修多少錢他們一毛都不會少賠我但我還是有報警事後原廠維修估價單出來了要一萬多塊對方拜託我少算一點說他們家只是小老百姓不是有錢人(我也不是啊)我當場就說當初你老婆說一毛都不會少賠給我現在要我算你便宜點那叫你老婆來求我啊這種人最不要臉了
謝幸福3948 wrote:我很"想要"做,跟我...(恕刪) 這種東西不告不理,反攻大陸沒兌現誰會去告?如果我前兩篇打的那些話多加上你家人的名字再寫在馬路上,你是會毛還是不會毛?會去告還是不會告? 要比喻也找的像點的。少聽到是因為麻煩又要花錢花時間,一般人不會真的去告,但不代表講這種話是沒問題的。
碎屍萬段 碎屍萬段 碎屍萬段.......整個事件的重點是這4個字話說 如果今天 你走路不小心 碰到別人的車 而車主就揚言想將你碎屍萬段 你會如何處置??????換個角度 萬一 今天有個人 走路不小心或就算是故意 刮傷到你最心愛的東西 你會想將對方碎屍萬段嗎??????說正經一點 就算是幫派爭地盤 也不會用碎屍萬段的字眼吧請用力想一下 你身邊若有動不動就用 碎屍萬段 去死 白痴等字眼的人 你怎樣看待這個人啊?????
lordkikuko wrote:這種東西不告不理,...(恕刪) 將軍昨(14日)晚在臉書上傳照片,一位男童靠在他的愛車前,開心比出勝利手勢合照,將軍po文:「妳笑的很開懷,我"卻想"把妳碎屍萬段!我從沒說自己有度量!我就是沒度量讓人碰我的車!」人家有錢人不是沒有法律常識的哦! 有時窮人才是最可怕的, 不要以為窮人都是弱者哦!車子這樣靠不會壞, 但可能會刮傷烤漆, 也許重新烤漆的錢對這些富人來說不值一題, 但是車子就是平白無故有了缺陷, 是你, 能接受嗎?
tommycheng wrote:本來就不應該亂碰別人...(恕刪) 勸離,不聽就依法求償。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都不用嘴砲。求償一元更顯得有風度,多麼警世與富含教育意義。殺來殺去的,而且是超有錢的、有年紀了的人。30歲以前可以叫真性情,30歲以後就只是長不大的中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