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館違規 侯友宜:將與文化大學解約

yuffany wrote:
所謂集合住宅指的是像公寓或大樓這種內部是x房x廳x衛的住宅乘以N間的集合體。
請問大群館是幾房幾廳幾衛?還集合住宅咧...(恕刪)

聽你在喇叭嘴

下圖是民國86年,民進黨陳水扁任內許可
看清楚...建照中間使用用途為「集合住宅」


之前選舉用一招 當好當滿

把對手擊倒到啞口無言

一招就能躺著選上總統

接下來選舉會繼續炒話題也不為過


繼續座等新話題來炒熱選舉

藍軍每次只會假掰裝蓋高尚來選舉

在野也搞不出什麼來還是在那假掰

真是有夠爛的對手

除非有在一位高神顏值的馬2.0出來選

不過檯面上的 只有神豬等級

想贏再等十年了



我住在南部

卻深深覺得KP+DPP是教訓中南部人

幸福很簡單 wrote:
大群館違規 侯友宜...(恕刪)


400位,每月5000,一年6萬。約有2400萬/年的租金給附近的房東一起賺。

何患無 wrote:
400位,每月5000...(恕刪)


你還沒算電費一度5元
何患無 wrote:
400位,每月5000,一年6萬。約有2400萬/年的租金給附近的房東一起賺。...(恕刪)

一年六萬,而且還不含電費
柯文哲真的是佛心來的
民進黨還有更便宜的帝寶可租






ObiWong wrote:
不要再被民進黨的垃圾抹黑洗腦愚弄了


真假,都2018年了,民治還沒開?
詐騙集團人見人扁,還騙得這麼理直氣壯也是超英趕美。
刪除刪除123刪除刪除123 刪
Balason2001 wrote:
真假,都2018年了...(恕刪)

rustycar wrote:
應該不會有人被藍軍這種無腦辯護給騙了吧?...(恕刪)


起碼藍軍是在證據充足的底下被騙...

不像綠軍,是要一聽說就高潮了,根本不用腦子辨別是非~

證據...可以吃嗎?

ObiWong wrote:
重點是北市府根本就沒有針對這點說什麼
就你在說
現在只要房東改回又昱就一點問題都沒有,這是柯p自己說的

法規面不辯了嗎?應該是辯不下去了吧。
所以就「現在的法規面」來看,建築物本身就不合法。
這點毫無疑問。
不過北市府卻有另一種說法,只要解約就合法。
這有兩個可能。
第一種可能,
若宣告大群館建物本身不合法,
在目前選戰的惡鬥中一定不允許北市府讓大群館繼續經營然後慢慢改善到合法,
若大群館不能就地改善,文大學生暑假後就會沒宿舍可住,
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只好採折衷認定。
第二種可能,
柯P自己說了法規修改過好幾次,
也許法規曾經在某些時間讓像大群館這樣的建築合法。
所以雖然大群館的格局依現在的法規是不合法,但是當時合法現在就算合法。

如果綠營再窮追猛打,
也許北市府會出來解釋清楚一點?
如果沒出來解釋大概就是第一種情形,折衷處理,
有出來解釋就是第二種情形,舊法合法。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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