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說服 "反對" 同性可以 "結婚" 的人


ykd521 wrote:
我都說了,同性戀要怎麼搞是他們的事,不正常的關係,為何要合法化,難不成吸毒是不是也要合法化。


不正常都是你在講的

我覺得你這樣鬼扯也很不正常,比同婚還不正常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說服別人幹嘛,說服了同志們就全部都幸福美滿嗎?
吃葷吃素,拜佛信耶穌不都是自己選擇的人生。
在講什麼同志不正常的人真的要檢討你明目張膽的歧視,最不正常的是你

你以為你是誰?去定義別人正不正常?

笑死





ykd521 wrote:

給你87分還真的完...(恕刪)
Arcus0827 wrote:你主張平等,那你支不支持不分男女全民皆兵?你支不支持18歲可以競選總統?你支不支持精神耗弱者一樣有選舉權?
自己去看看國外研究,同卵雙生的孿生兄弟,不一定兩個都是會發展出同志傾向的。
更甭提,不少是在純男校、純女校,或因情感受傷延伸出的同志情節。
光同志是先天DNA或是後天情境所造成,都已經沒有一個定論,台灣通過同婚法案就只是加速、促進這樣的演化。


你的舉例很不倫不類,太扯了

你先思考某一個族群做甚麼事,會不會影響另個族群

你舉出18歲要選總統,你說這個18歲的會影響其他人嗎?

情感受傷延伸出的同志情節,那是因為本來就是同志傾向

很多都是同志被家人逼婚,導致婚姻不幸福,也害了異性配偶

邏輯上,同志不可能遺傳的,因為同志本身不會生育何來遺傳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o520 wrote:
邏輯上,同志不可能遺傳的,因為同志本身不會生育何來遺傳


光這點就知道你錯的離譜!現實多少男男或女女,先找不愛的異性結婚生子再領養!甚或搭配未來的代理孕母法案,同志傾向的DNA就是可以光明正大遺傳下去!

完全不敢回應我說的以愛之名,卻不護航同樣的近親婚姻、無性婚姻、父女戀、母子戀等等問題。

更甭提,我反對的還只是同志婚姻,還沒到反對同志領養、繼承的問題!再鬧下去,我說不定會如家護最早那樣,乾脆連最基本的領養與繼承都反對到底。
天佑桃園 wrote: 先把同性戀相關衍生出謝謝來的疾病列為自費
健保


子宮頸癌主要患者是有異性性行為的女性,是不是都全部自費?

按你的邏輯,所以家族遺傳病都該自費,因為是他們家自作自受

反同者因爲歧視口不擇言到這種程度

就因為有你們這種恐同反同的人,才需要加強保障同志公民的平等權益
Arcus0827 wrote:


光這點就知道你錯...(恕刪)



你舉亂倫這種等極端例子來鬧,根本就在掩飾你對同志的歧視,亂倫者可以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啊!你到底知不知道台灣是憲政法治國家?


就因為社會存在你這種恐同歧視者壓迫同志公民的平等權益,就因為你這種可怕明顯的歧視帶來壓迫造成無數悲劇,才需要加強保障同志的合法權益

Arcus0827 wrote:
完全不敢回應我說的以愛之名,卻不護航同樣的近親婚姻、無性婚姻、父女戀、母子戀等等問題。


你搞錯了,其實我都有回應了

要爭取權利,就應該像同志那樣努力去爭取

你要爭取 父女戀、母子戀 那也應該一樣努力不是嗎?

所以這一個族群的應該就是 爸爸帶女兒 媽媽帶兒子,四處遊行 到處聯屬 各地去爭取認同

沒人反對你要爭取的自由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chenligo wrote:
你舉亂倫這種等極端例子來鬧,根本就在掩飾你對同志的歧視,亂倫者可以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啊!你到底知不知道台灣是憲政法治國家


既然多數傳統民意覺得中國儒家思想不能接受亂倫,那為何DPP就不用相同儒家標準限定婚姻為一男一女?一方面自詡走在全球同婚議題尖端,但對北歐的近親婚姻又裝死當作看不見?

最後一句,虧你還說台灣是憲政法治國家,15名大法官的見解,可以遠高過700萬票的直接民意。更甭提公投是憲法規定的創制、複決權的展現。

再幫你複習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如果大法官要主張這一條來護航,那父女戀、母子戀、近親婚姻也比照辦理。
不久前(同性專法還沒通過)和一位男性同性傾向的好友兼同事私下閒聊(知道他有一位交往5-6年的男友)
我問他會不會很期待修法通過,可以去登記結婚
他竟然回答我.......

兩個人在一起就好,結甚麼婚.
我的性傾向幹嘛去登記讓全世界知道
同性結婚登記不是所有人都贊成,包括我
我擔心是被政治利用,造成我們被貼上更負面的標籤

所以我猜想,真的會去結婚登記的應該不是大家想像的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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