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約十年的美豬進口,這是民進黨的貢獻!

turtlins wrote:
請問動物用藥標準什麼時候從 ppb 變成 ppm的?

哪一年哪一月?


你這個問題寫的很是詭異,首先什麼是"動物用藥標準"?你看到誰在跟你談"動物用藥標準"嗎?鬼扯什麼543東西?這一篇是在談萊克多巴胺豬肉殘留,為啥被你代換成"動物用藥標準"?你是想了解萊克多巴胺能治什麼病嗎?能治什麼不知道,但肯定不能治療弱智和壞心眼。

其次連衛福部長哪一天宣布的新聞都不看,問這個令人傻眼的問題,好意思上工打混嗎?

CODEX 標準10ppb, 老馬當年被民進黨聯手隨附團體假民運組織們擋下的標準10ppb,等到民進黨自己開放進口,陳時中宣告標準變成0.01ppm。問題是美國FDA殘留標準單位都是ppb,FDA標準設備檢驗精度可以到0.25ppb,不知道DPP政府什麼時候開始改用爛機器檢驗。政府應該認真考慮把錢花在正途,別再用爛機器了。

表面上看 10ppb = 0.01ppm,但是考慮到鑑驗標示單位。依老馬時代的標準11ppb 超標,而老菜時代的標準變成0.02ppm超標。而0.02ppm = 20ppb,簡單數學要不要找人教你?

玩數字變魔術+時空環境轉變,蔡政府的官場文化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但對1450大內宣工作人員而言,這總算是有點挑戰性吧。
MICHAELCUB81 wrote:
如果沒有幾年前,民進黨的極力抗爭,當時含瘦肉精的美豬,就已經進口了!對吧!

台灣的豬肉,二十年前因口蹄疫情,台灣豬肉被禁止出口,今年起可恢復出口。

當年民進黨力阻美豬進口,經過十年後的今天,國際間對瘦肉精的了解及檢驗有了更合理的檢驗標準,所以可以說,民進黨力阻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這可算是對台灣民眾健康的貢獻。

我知道這樣說一定會挨批,不過換個角度想,你應該可以承認這樣的觀點。


瘦肉精吃多了嗎,講話都講不到重點

當年民進黨力阻美豬進口,經過十年後的今天,是民進黨執政才有機會進口

如果是二十年後才執政,會擋二十年,三十年後才執政,會擋三十年

跟檢驗標準有啥鳥關係
該來的還是要來,除非你閉關鎖國。
因為黨取了民主進步這個黨名,
所以台灣才有了民主,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是人都可以.
turtlins wrote:
請問動物用藥標準什麼時候從 ppb 變成 ppm的?

哪一年哪一月?

https://dep.mohw.gov.tw/PRO/cp-2731-55568-120.html
衛生福利部在9月4日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經充分討論及綜合評估,決定嚴格訂定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分別為肌肉及脂(含皮) 0.01 ppm、肝臟0.04 ppm、腎臟0.04 ppm、其他可供食用部位(例如胃、腸、心、肺、舌、肚、腦、血等部位)為0.01 ppm。

但我覺得震驚的是我居然在維基百科繁體中文版上看到CODEX標準也變成ppm來算了
明明英文版的維基上用的還是ppb啊,跑去CODEX網站看他們的MRLs標準還是寫著ug/Kg
我印象中之前中文看到的也是ppb,到底是我記性不好還是????
某顏色入黨申請書 https://www.dpp.org.tw/signup
mourningtw wrote:
但我覺得震驚的是我居然在維基百科繁體中文版上看到CODEX標準也變成ppm來算了
明明英文版的維基上用的還是ppb啊,跑去CODEX網站看他們的MRLs標準還是寫著ug/Kg
我印象中之前中文看到的也是ppb,到底是我記性不好還是????


八成是大內宣爪牙們去維基百科修改的,由於1450普遍英文不行看不懂,所以只竄改了中文版。

CODEX(食物安全法典)是聯合國下轄的組織國際農糧組織和世衛組織制定。

最新版正式發布連結在此
英文名稱是: Ractopamine

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s) AND RISK MANAGEMENT RECOMMENDATIONS (RMRs) FOR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S CX/MRL 2-2018

由於這是聯合國組織,中文是官方語言,中文版查詢連結如下
中文名稱是:盐酸莱克多巴胺

兽药细节

裡面用的單位µg/kg 就是ppb,中文跟英文都是。
MICHAELCUB81 wrote:
經過十年後的今天,國際間對瘦肉精的了解及檢驗有了更合理的檢驗標準


到底是有多合理??

總共6個人參加藥商的人體實驗,其中一個人身體不適退出....
turtlins wrote:
還是投贊成票的69國之中,有47國玩雙標?一面贊成訂定容許上限、一面規定零檢出?


Moralsense wrote:
哪有甚麼雙標問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開宗明義就指出,Codex規範對各國食品立法不具有約束力。甚至鼓勵在科學證據基礎上,採取比Codex更嚴格的標準。2012年這所謂的國際標準是被美國強壓地從共識決改成投票決。69國贊成票中,有多少是"被迫"的不得而知。但從結果論,起碼這裡面有不少是真心為人民健康把關的政府,縱使投下贊成票,但在實際執行面是採取最嚴格的"零檢出"標準。
這不是雙標,這是政府的良心。

turtlins wrote:
強壓、從共識決改成投票決、被迫,你這些說法的證據在哪?
還是依然是「不得而知」?只是隨便講講?什麼叫「從結果論」?
那是不是可以告訴我,「結果」到底是哪幾國投了同意票但依然禁用、禁止進口?


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到底是哪幾國投了同意票但依然禁用、禁止進口?
因為當年這個議題是採無記名表決,所以你的問題除非當事國自己表態外,應該無人能回答。

但從共識決改投票決,許多當年參與投票的當事人或相關報導,都很清楚的描述了這個歷程。

Helena Bottemiller,專攻食品安全新聞的記者,2012/7/6日報導,其中一段描述:

"Such a close and contentious vote is rare at Codex. The scientific commission adopts dozens of food safety standards each year by consensus, with well over one hundred countries participating."

"在食品法典委員會,這種短兵相接而有爭議的投票是罕見的。該科學委員會有一百多個國家參加,每年以協商和一致的方式通過數十項食品安全標準。"

https://www.foodsafetynews.com/2012/07/codex-votes-69-67-to-advance-ractopamine-limits-for-beef-and-pork/

我引這一篇是因為她是關心食品安全的良心記者。其它共識決改投票決的相關報導還非常多,你是考證專家應該難不倒你,我就不一一列舉。

另是不是美國主導,其它會員國被迫投贊成票?你不喜歡"被迫"這字眼,那我改中立一點的說詞好了,遊說、利誘、關說...

Scott C. Tips, 食品和藥品法、商業法專業人士,他是實際參與這整個過程的反對方。

https://wholefoodsmagazine.com/columns/legal-tips/death-star-arrives-part-1/
https://wholefoodsmagazine.com/columns/legal-tips/death-star-arrives-part-2/

美國及加拿大在35屆強力引導議程,把還有討論空間的4項共識決提案一一排除,在主席的配合下,最後只剩下表決一案。這遊說過程及議程廝殺還有許多其它文獻都有描述,Scott寫的較生動,所以我引這篇。

如果你要更詳細的過程,這篇碩論把 Codex 歷史還有萊毒墮落的歷程整理的巨細靡遺,請參閱。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o=dnclcdr&s=id=%22101NCTU5705062%22.&searchmode=basic
站在公平正義是非善惡之上,任何立場才能理直氣壯
Moralsense wrote:
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恕刪)


第一,

票決本來就是CODEX的決議方式之一。

第二,

萊克多巴胺MRL的制訂並不是CODEX唯一表決結果差距微小的提案,

請參考https://www.reading.ac.uk/foodlaw/science.htm。

第三,

CODEX制訂MRL要經過八個階段,快的也要經過五個階段,

在最後第八階段交付全體會議決定之前,一定會先經過所謂「科學調查」的階段,也就是由JECFA等國際組織的專家會議製作報告,經過委員會決議,最後才會提交全體會議,

如果沒有得到JECFA等國際組織的專家會議認可,根本連委員會那關都過不了。

換句話說,

萊克多巴胺及之前在最後全體會議經過激烈表決的MRL訂定,

都已經獲得專家會議的科學報告背書。

過去幾次表決大戰的兩方,經常是以美國為首的對戰以歐盟為首的,

美方的立場是主張提案以獲得專家會議的科學報告背書,

歐方的立場則是主張應納入科學研究以外的消費者接受度等其他正當因素(Other Legitimate Factors)。

第四,

無論「強壓」、「從共識決改成投票決」、「被迫」,

或是所謂「中立一點的遊說、利誘、關說」,

這些都是單方面扣在美方頭上的大帽子。

既然是表決戰,

難道只有美方會進行所謂「遊說、利誘、關說」嗎?

相信這種說法的人,未免也太天真了吧?

更別提「從共識決改成投票決」這種昧於事實的曲解了。

第五,

從幾次表決戰的過程來看,

歐方也常以散會動議、擱置討論的方式來拖延,

卻不以相對的專家科學報告來對戰CODEX的專家報告,

頂多只聲稱尚未有明確科學證據證明對人體無害。

我的看法是:

無論是哪一國、哪一國際組織的食安組織,

甚至是專家會議上,

投票決都是組織的章程規定所賦予、也一再採取的方式,

無論票數多接近,

決議了就是決議了。

如果所制訂的MRL有問題,

那就拿出相對的科學報告來推翻,

而不是以票數接近來否定決議的正當性。

要這樣講的話,

在CODEX歷次表決戰中,

以歐方為首的集團,也曾多次以差距微小的表決,

擋下美方通過專家會議科學報告背書的提案,

例如萊克多巴胺,

那歐方的正當性難道也有問題嗎?

難道也要說歐方利誘、關說、遊說、強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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