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x5x5x2 wrote:
你也認為要講現在,既(恕刪)
美國是經濟殖民,台灣被美國採取 301 and 超級 301 報復與威脅,
這段歷史,你不知道嗎?
才二十年前的事情而已。
已經跟你說過,不要逃避問題。
還是你很年輕,那時候你沒出生?
所以你沒看到美國欺負台灣的慘狀。
此外,
你當的是什麼兵?
會操作那些武器,你搞不清楚?
還是你記不得?
或者你是替代役?
還是你連替代役也沒有?
你不會操作武器,你要用什麼方法對抗中共的人民解放軍,
用你的鍵盤還有你的那個莫名其妙的網路?
你是駭客嗎?
或者你想效法不曾當過兵? 的這兩位先生何博文 ? 跟林昶佐 ?
所以你也不想上戰場,拿起武器跟人民解放軍打到你生命中的最後一刻嗎?
膽怯了嗎?
別那麼害怕解放軍,這樣可以嗎?
= = = = = = = = = = = = = =
美國只有移除一個雕像,還有其他的嗎?
美國人有弄一個類似促轉會的組織?
跑去抄查敵對政黨的黨產嗎?
此外,美國有抓耙仔嗎?
最早是綠色和平電台許榮棋、白瑄談論謝長廷是不是抓耙仔的問題吧?
後來的發展結果是這樣 :
http://www.vot.tw/nark_news/mark_case.htm
揭發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的時間
1998年11月4日台灣之聲廣播電台公佈謝長廷先生,
是調查局長期佈建在反國民黨陣營的線民。
11月16日謝長廷先生向台北地檢署告訴許榮棋、白瑄涉嫌誹謗及違反選罷法。
11月26日又用「追加被告及緊急聲請保全證據」
把誹謗、選罷法等案子「移轉」至高雄地檢署。
白瑄被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拘役40天緩刑2年,沒有繼續上訴而定讞。
許榮棋至高雄出庭13次,原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有期徒刑4個月,
經最高檢察總長盧仁發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後撤銷判決,
在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改判無罪,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無罪定讞。
馬英九總統2008年3月1日證實在當法務部長就知道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抓耙仔)。
揭發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的相關案號
許榮棋則被謝長廷「技術」性追加被告至高雄出庭13次,
經非常上訴無罪定讞。
高雄地院89訴2731
高分院92上訴244
最高法院93台非108
高分院93上更(一)155
最高法院94台上2482
台北地院判白瑄4個月有期徒刑,上訴高院獲判無罪,
後最高法院撤銷判決,高院判拘役40天後緩刑2年,白瑄沒有再上訴確定。
台北地院88年度訴954號
高院91年度上訴1938號
最高92台上6794號
92上更(一)847拘役40天, 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
請多多點擊 Mobile01 網站內的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