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ame wrote:真不知道你哪來的自信叫別人法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81/%E5%AE%9A%E5%B1%85/36413/給你移民署的法規讓你看看甚麼叫做資格 甚麼叫做申請國籍 對於許多國家來說 都是申請之後才有的東西而資格只是給予你這個申請的基本條件之一如果 國籍照你說的有資格就有那麼 移民署何必 對於父母已是中華民國國民者需要 請他們居留一定期間之後才能"申請"歸化 國籍法第二條中文字看不懂嗎?蕭美琴哪一個字不符合資格?依據第二條就擁有國籍了為什麼還要跟你們在那邊搞什麼「歸化」?見鬼了
sroach wrote:請自己翻閱蕭美琴在二...(恕刪) 這個議題根本就打不在點上!真的有問題,國民黨跟民眾黨會沒異議?一切以法律&中選會認定為主,你覺得不法就去告發。你覺得是誠信問題,那也沒關係,哪一黨的候選人沒有誠信問題,沒瑕疵的? 這件事從選前就炒到現在了,你現在講這些也都不是新證據,選民已經用票決定意向了,冷飯熱炒的目的就是三個字,不甘心~~ 該翻篇了!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這件事從選前就炒到現在了,你現在講這些也都不是新證據,選民已經用票決定意向了,冷飯熱炒的目的就是三個字,不甘心~~ 該翻篇了!...(恕刪) 選民可以用選票決定意向,但不能決定對錯,只要民進黨和御用媒體繼續造神,我們當然可以戳戳賴清德和蕭美琴的痛點,戳戳他們公開說謊不要臉的事情 你想翻頁,別人可不想翻啊,這件事民進黨沒承認也沒道歉過,側翼連承認蕭美琴說話前後矛盾都不敢面對,幹嘛對當權者那樣好。
sroach wrote:選民可以用選票決定意...(恕刪) 覺得不合法就去告。求證文章早就有了,還在吵這個。【錯誤】網傳「蕭美琴書面聲明不放棄美國國籍。沒有台灣身分證還敢選副總統,雙重國籍居然擔任公職多年」?就算她講錯了沒道歉,也不代表她不具副總統資格。要比這種東西,你看下面兩個人沒比蕭更可惡??柯屁大喊公開透明,結果選完跟其他黨密室協商。高喊居住正義,自已買地炒作,有沒有公開道歉?侯侯高喊居住正義,陽明山上房租有沒有漲價?你要不要叫他們道歉?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覺得不合法就去告。求...(恕刪) 別人講的話我又不用負責,我從頭到尾一直說的是 "蕭美琴公開說謊,三十歲的自傳和五十歲的說詞矛盾"。那個求證文章並沒有回答問題,您可以靜心下來看雙方用字,質疑的一邊問的是他什麼時候拿到中華民國國籍,您貼的求證文章,求證的是他是否放棄美國國籍。至於您對我的質疑,和這件事無關,而且那兩個人也沒選上,但我不介意告訴你我的態度,柯文哲沒做到他說的目標,跳票了。侯友宜的房租和居住正義無關,我知道那邊的租金價格。今天是大年初一,讓我們假設一下,你許願說今年要賺一億元,明年一算只有一千萬,這是跳票,不是說謊。但你為了面子卻向女友誇口賺了一億元,這是說謊。相信您分得清楚跳票和說謊。
sroach wrote:別人講的話我又不用負...(恕刪) 柯文哲 侯友宜是別人,你不用負責所以不質疑。那你是蕭美琴嗎?你負什麼責?你質疑什麼?沒選上就沒關係?全世界麻煩你找一下當選後政府才開始追認資格的例子給我看。很抱歉,政府認定的是法定要件,法定資格完備,就有候選資格。十幾二十年前的說法與現在不一致,選民認不認同就反映在選票上了。要追究候選人誠信可以,請標準一致,不要其他兩個可以,蕭就不行。最後,承諾的事情沒做到不管完成度是0%或是90%都叫跳票了好嗎? 實際上,你對人開了1億的支票,你帳戶裡有1塊或9千萬都沒差,跳票就是跳票。但沒人會說這叫說謊,你中文還好嗎?
sroach wrote:如果真的有民主法治的...(恕刪) 賴違建早查完了,一些非綠的真的超無腦的,依法就是拍照列管排拆,還有什麼好說的,國民黨執政的新北市都認證了,還在吵這個?真的笑死!不爽去砲侯友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