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11 wrote:她寫了好多、好長的網誌(=日/週/月記)她努力去找跟她相同遭遇的女孩她多想物理性的去傷害那個老師她拼命去網路、去相關婦女基金會、去找律師想提告她又寫了近10萬個字,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小說終於許多人看到了,跟她同情共感 好奇問一下01的正義鄉民在林女自殺見報前有多少人知道林女這號人物?
ObiWong wrote:沒人叫她要露臉啊到警局做筆錄,誰會對性侵受害者指指點點?如果當年是合意性交的話當然不可能成案,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不懂你的邏輯在哪 版上不是就一直有人說如果是女學生引誘的呢不是嗎?如果今天沒人關注這件事陳星還是繼續上他的課啊ObiWong然後你下面是鼓勵大家有事可以用非法律的方式復仇就好?之前這套"社會的輿論"不知道傷了多少無辜的人,你叫這個是正義嗎? 我有鼓勵大家嗎? 我只說出我個人的看法, 跟假設那些沒有出面的學生可能的疑問大家不也是站在各自的角度不是嗎?可是現在這個社會如果法律不能制裁,當然也只能用道德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