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只是愛玩?

玩掉一個幸福的家庭還無所謂?

現在只關心兒子狀況,其他的晚點再說??

有這樣的母親......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沒人想過為什麼她丈夫會猝死? 可能性有哪些?
肇事者家裡開的是酒店,說穿了就是個黑道
台灣人怎麼處理事情? 尤其黑道的雜碎
連運匠被瑪奇歐海扁,都一開始有較黑社會去恐嚇運匠老婆
警方要合理懷疑主動偵辦才對,看看肇事者有沒有找人去跟人家丈夫談
大家一起去連署!不信正義喚不回!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kooko5319 wrote:
沒人想過為什麼她丈夫...(恕刪)



聽你這樣說我感覺背後有股壓力再施壓...導致第二悲劇發生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應該要誅十族才夠啦, 光斃了牠一個也太便宜牠們家族了吧,,,,,,,,,,,,,
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1
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1

酒駕直接關15天或公開的鞭刑

今天看新聞在美國有人因為服用處方箋藥物後藥神智不清,開車撞死2人被法官判了310個月,大約25年
對照台灣,美國是不是太超過了

另外,不是故意吐糟,關於標題: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試問那些殺人放火被判死都很難了,被判死又執行的又更難了,
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實務面上就不用說了,純粹是喊心酸而已(或喊爽也可以).
酒駕致死不應該比肇事逃逸高,
否則大家都酒駕肇事逃逸,就查不出酒駕了。
換句話說,肇逃與酒駕的刑責應該同步提高,
因而致死者刑期應該比故意殺人低一點就好。
若真的判死了,萬一酒駕的人是個沒財產的人,受害家屬不就無法獲得賠償了?

可以考慮以下這種方式處罰不知可行嗎?

假設酒駕致死,判刑最低以5年起算往上加.囚刑期間強迫勞動,以一個月20K來算薪資,

一年折算在囚期間的薪資為24萬,5年就可以爭得120萬賠給受害者.

如果法官判賠480萬,所以差額360萬,必須再關15年~

施行細則一:若加害人自認工作能力好,可以選擇易科罰金,又因為受刑人出獄後工作不好找,
且有生活負擔,所以計算方式就是15年X(三分之2)=10年,也就是賠償10年薪資給受害家屬.

施行細則二:又為了防止有人靠錢辦事,不工作或拿家裡的錢來賠,明訂無工作證明者,須反回牢中勞動.

施行細則三:又防止有人以家族事業當幌子,編個涼缺領22K,藉以逃避高額賠償,
還要再加上禁奢條款

配套措施就是國內賠償金額應該大幅提高,並以刑,勞代替易科罰金,關不下的就和對岸合作一下,
反正大陸很大,可以蓋很多監獄.

以上都是夢到的,我跟樓主一樣喊爽的

據研究
死刑確實能嚇阻部份的犯罪
但也會產生新的風險
因為犯下死罪的人
在被捕之前經常有豁出去的念頭
這會大大增加無辜者與執法人員傷亡的機率
我想在倡議死刑時,也應該考慮這些可能的負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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