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天生白木命 wrote:
新聞 剛剛在撥這件鳥...(恕刪)


此篇報導以這邊網友的回文受傷的會是警察還是豆花妹。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一群三、四十人要把警察局辦公室拿來當化妝室用,
嚴重影響正常機關公務進行,警察當然會婉拒,竟然
也有粉絲認為不行……。

下次黑道、飆車族知道怎麼攤煥警局了,就全部到旁邊有
公廁的警局說要借廁所,其實是把辦公室霸佔住就對了。
相信警察
公廁就在附近 … 常上去的都知道

自己公司出不了保母車
就不要借不到還在那邊哭來喊去的
警察是要為民服務沒錯
但是當妳今天是有所目的而要求警察協助時

警察實在沒理由一定要幫妳幫到底

醒醒好嗎?
gufan wrote:
一群三、四十人要把警...(恕刪)


這就是標準的

人家給他們方便
他們當隨便
看了9頁,果然絕大多數鄉民素質頗高,個個精的跟猴兒一樣...
那我可以去豆花妹家裡借一下廁所嗎?
我可能會路過尿急.
請問有她FB的連結嗎

我搜尋到的沒找到該文章

不會已經刪了把~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借不到廁所,
結果豆花妹有沒有剉尿??沒有嘛!!
所以呢??幹嘛一定得要借警察局的廁所呢!!

mo0928o1 wrote:
標準的公務員一板一眼做事的態度

警察就這個樣
借個廁所當化妝間用也要申請
那一般人借廁所撇完條拿補妝補一下也要申請囉

真是吃飽撐得待在警局沒事幹的警察才想的到
...(恕刪)


旁邊明明就有公廁 . 為何什豆花妹的 , 不肯多走幾步路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小拔兔 wrote:
不過豆花妹畢竟還年輕,紅太快、粉絲怎樣都要挺,就會讓她忙到樂到忘了一些真正該保護自己的事情,希望她能再多看多聽多想,多多的成長。...(恕刪)


簡稱大頭症。

果然明星不是人人能當,有些人真的一出道就暴紅都從來沒聽說耍大牌,有些人還算小咖就飄飄然



coolfox wrote:
請問有她FB的連結嗎...(恕刪)


http://www.facebook.com/boommini


不過看她的道歉聲明並不覺得自己有錯,台灣藝人都這樣,事情不到不可收捨前都不肯認錯,等局勢真的不對了再來『向社會大眾道歉』『浪費社會資源』『請再給我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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