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敵之監聽是否合法???

jedijack wrote:
這是你說的~
不...(恕刪)


我怎不記得我有說過對手繳錢?

jedijack wrote:
不過我又整理出你的思緒了~透過監聽握有對手把柄~就可以呼風喚雨~讓財團進貢~
話說這呼風喚雨不就是關說~客氣一點就是“關心”~強硬一點就變成“威脅”~
而監聽不過是其中一個手段~還有其他手段你自己也講了~

上對下的關係(如檢察長要求檢察官不要上訴)
利益輸送的關係(如特偵組當初懷疑柯收賄關說假釋案)
透過層層關係(如柯自己關說完又找王再“關心”一次)
以上不需要監聽~就可以讓狗屁倒灶的事順利進行~
所以沒有了監聽~問題就解決了嗎?


你看到架構了嗎?
還是只是在關說與是非對錯上打轉?

你在下游一直清垃圾,你覺得你清的完嗎?
沒有了監聽生活會更好嗎? 頂多維持原樣而已!
監聽與否只是權力集中所帶來的犧牲的嚴重程度而已

你不覺的這種譴責暴力與非法手段,處罰犯案者的方式都很便宜行事嗎?
又回到我上面說,垃圾清的完嗎?

看看各國監獄有多少是大爆滿的!?
大砲台 wrote:
你看到架構了嗎?
還是只是在關說與是非對錯上打轉?

你在下游一直清垃圾,你覺得你清的完嗎?
沒有了監聽生活會更好嗎? 頂多維持原樣而已!
監聽與否只是權力集中所帶來的犧牲的嚴重程度而已

你不覺的這種譴責暴力與非法手段,處罰犯案者的方式都很便宜行事嗎?
又回到我上面說,垃圾清的完嗎?...(恕刪)

首先~這次是清上游的垃圾~以你的標準~政治就等於垃圾~
而且政治垃圾不管上下游~永遠清不完~
所以就不用清了嗎?

至於處罰方式與手段~這才是最最表面的東西~沒想到原來你是在這“程序”上打轉~
大家原本不都是痛恨特權關說~這次下重手反而同情起關說者??

沒錯~我就是在追究關說的是非~
而你~幫你整理出兩個重點~
1.關說不用在意~監聽比較可怕
2.關說不用在意~懲處關說手法才需要注意

jedijack wrote:
而你~幫你整理出重點
1.關說不用在意~監聽比較可怕
2.關說不用在意~懲處關說手法才需要注意



現在台灣超過50%是這樣想沒錯! 唉~~~


監聽可怕嗎?
部長級以上全部接受監聽,我都覺得剛好而已!
看誰敢亂搞!
施政馬上好10倍!


可惜!
大官示範後的結果顯示....OK一下 沒事的!
後面的大官們跟著做吧!全民力挺喔!

回到標題討論,監聽是否合法?
當然合法的監聽,所得的譯文才能在法庭上當證據.

超速是否合法?
這個大概只有警方辦案或救護車才可以.

殺人是否合法?
若是因自衛所造成的,法官應該也會判無罪.







大砲台 wrote:
馬王的事件,關說只是表面
還有關說真的不重要,它太普遍了!
你該問得是人們為何而關說? 而不是去杜絕關說? 杜絕的了嗎?


關說確實無法杜絕...
但你可以跟美國一樣立個遊說法, 對關說設下規範.

那為甚麼立法院不做呢? 為甚麼沒有媒體告訴你關說也可以被合法監督呢?
為甚麼大家不把重點放在這裡呢?
這就是重點所在囉~~~
監聽合不合法真的是各說各話..

a24976440 wrote:
大家別歪樓,別害我被...(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
監聽到違法行為應該直接起訴
怎麼是會向騜報告?
何況騜在法律上的地位不是監聽機關的頂頭上司
監聽行為是代表"國家"職權
所用的器材是"國家"機器
結果卻是用"黨"紀處分
豈不怪哉?


因為沒辦法起訴.
雖然已經違反了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三條跟第十七條.
但就只能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 根本不痛不癢

這是個笑話, 不管怎麼搞都沒有刑責...




jedijack wrote:
首先~這次是清上游的垃圾~以你的標準~政治就等於垃圾~
而且政治垃圾不管上下游~永遠清不完~
所以就不用清了嗎?

至於處罰方式與手段~這才是最最表面的東西~沒想到原來你是在這“程序”上打轉~
大家原本不都是痛恨特權關說~這次下重手反而同情起關說者??

沒錯~我就是在追究關說的是非~
而你~幫你整理出兩個重點~
1.關說不用在意~監聽比較可怕
2.關說不用在意~懲處關說手法才需要注意


no~~~~~no~~~~~~~

你以為你在上游,但你還是在下游~~~
我都說這麼明了! 還不了!?
我也沒說不用清,只是那是在白費力氣
這就跟你開威爾剛的藥給胃炎的人,好的了才有鬼

還有政治並不等於垃圾,這都是末端了
你該問的是為何政治變成垃圾?

你覺得"根本"是什麼? 處罰? 關說? 監聽?
你在意這些幹什麼?

那就跟你在意下游垃圾,一直清沒完沒了!
有多少人會想到去思考去懷疑在生活當中我們一直抱持著理所當然得事情是否是有問題的?
tecowang8 wrote:
大官示範後的結果顯示....OK一下 沒事的!
後面的大官們跟著做吧!全民力挺喔!


可惜這是不可能事情~

Shawn732 wrote:
但你可以跟美國一樣立個遊說法, 對關說設下規範.
那為甚麼立法院不做呢? 為甚麼沒有媒體告訴你關說也可以被合法監督呢?
為甚麼大家不把重點放在這裡呢?


美國確實這方面比我們要來的精進的多
但他自己問題也一堆
看看那首屈一指監獄人數
生活安樂不會有多少人吃太閒砲去犯案的
這種事情在貧民區最常發生,一個國家貧富差距越拉越大時,越窮的地區犯罪率越高
why?

是窮人活該嗎? 他們不努力嗎?
美國政府自己也會壓榨自己的人民
這篇文章不是要批政治的(會被鎖文)

有時候危機就是轉機
一個事件可以引發出一個好的省思
甚至是一個法律
也是件好事情


例如災害防救法的產生(其實我忘了是因為什麼災害)


監聽是一個很好用的偵查犯罪手段
但是不能因為好用
就拿著到處亂砍人
到處都掛線

我覺得還是要有個合理的機制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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