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讚同嗎???騎車,開車抽菸,要罰600元,

ebola01 wrote:
開車或騎車,只要點燃或吸食香菸,把手伸出來彈菸灰,
影響到行車安全,汽機車駕駛人將被罰新台幣六百元
大家讚同嗎???
此項立法有深義............
抽香菸和排氣管,
一次只能選一樣,
一車不容二煙.


600罰太低了
應該要罰財產充公
寫到1999市長信箱去問:

最近看新聞說11/12日後 騎車抽菸罰600 ,但相關新聞後面並沒有通知是和台北市那些單位舉發?
並且想詢問台北市的騎車抽煙檢舉 是否和環保違規一樣有舉發獎金? 需要附上那些資料,能否附上網址聯結? 謝謝~

回信: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騎車抽菸處罰疑義一事,經本大隊了解,日前立法院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案(修正條文為:機車駕駛人及乘客行駛於道路時吸菸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業經立法院通過一讀,針對機車駕駛人駕駛車輛時之吸菸等行為加以規範,本大隊當俟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相關法源依據完備後據以執法,以維本市市民交通安全。
另針對菸灰飛落或隨意丟棄菸蒂等情,經詢本府環境保護局,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民眾可檢具違規事證(如照片、影片等),並提供違規時間、地點及違規車號,向本府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電話:2375-4573,網址:http://www.epib.taipei.gov.tw/)提出檢舉。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分隊長謝幸霖,聯絡電話:02-23214666轉2318,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大隊長林文貴 敬上
lovesharepc wrote:



會影響
曾經跟在騎車的後面
煙灰噴的滿臉都是

更扯的是菸蒂亂丟
曾經被丟到身上衣服被燙出一個洞


題外話
抽菸的人大部分有個很奇怪的現象
會不會在自己家亂丟菸蒂? 不會
亂丟其他地方? 會
大部分都是眼不見為淨 ……...(恕刪)


關於這段:會影響
曾經跟在騎車的後面
煙灰噴的滿臉都是

在下曾經路上騎車,前面有位騎著野狼125外掛小烏賊(管子微噴白煙)的中年大叔!兩者時速大約爲50~60突然看到眼前大叔的頭一個抖晃後0.9秒剎那間聽到一個很清晰響亮的噴嚏聲音後在短短1.9秒反應過來時感覺臉上有一點一點的微黏液體還帶有者淡淡檳榔味噴霧噴飄在我臉頰噴的我滿臉都是害我急煞車減速的影響。

這樣子是不是也建議騎車打噴嚏也要來罰個幾百塊呢?或者增加騎車強制配戴口罩的規定?


我遇過騎車的人故意把煙往你身上彈.........可能是度妒嫉我長太帥了!


lovesharepc wrote:
會影響曾經跟在騎車的...(恕刪)
山頂上的微風吹,心跟著四處飛~*
彈菸灰的危險性
應該不會比按收音機、調冷暖氣來得高吧...

neternie wrote:
論在路上的健康, 汽車碟煞的煞車粉塵是石...(恕刪)


煞車蹄片禁用石棉已經二十年了,現在還扯這個會不會太離譜?

至於取締的方法更不必擔心,各式行車紀錄器及運動攝影機很夠你用的了。
抽煙的要別人尊重
自己要先尊重別人

這兩天剛好住不抽煙的親戚家
她主臥一打開我嚇一跳
整個煙味跑出來
我還以為她怎麼抽起煙來

結果她說
不是
是大樓有人在廁所抽煙

管委反應公告好幾次都沒用


立法理由開車彈煙灰只是個宣示禁煙路線
只要上述這種類似不尊重他人的抽煙行為繼續存在
禁煙措施只會越來越多





不贊同此舉!

吸菸者有其自由,車內為其私人空間...

但是若隨意將菸蒂任意丟於車外者應予重罰~ 6,000不為過~

一篇文章就可以釣出許多癮君子的自私嘴臉
但是還是有一些抽菸者懂得尊重他人啦

看過太多那些邊開車騎車抽菸的渾蛋了
製造有毒氣體使他人吸入是在造孽,不懂,講不聽,罰錢是最低懲罰而以

自己看看吧,畫質差了點但是菸灰是會亂飄的



罰阿怎不罰

不然幾乎人人都菸蒂亂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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