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魚 wrote: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恕刪) 比例原則..護妻..他妻子被碰到了嗎?主要是制伏歹徒手腳限制其行動即可.往他致命的地方壓制..要給他無罪真的不行.另外警察追捕歹徒開槍擊斃歹徒都要賠錢給家屬....他當然有要賠..
加藤老鵰 wrote:不要搞一堆不能執行的虛頭,沒用啦,就修法修成陌生人未得允許進入別人家打死免責就好了,囉哩囉嗦的. 不用就這樣惱羞成怒啊~~你就寫出來當 陌生人未得允許進入你家 時你會怎樣做啊~~~不需要那邊囉哩囉嗦扯些有的沒的啊
皮很丘 wrote:比例原則..護妻..他妻子被碰到了嗎?主要是制伏歹徒手腳限制其行動即可.往他致命的地方壓制..要給他無罪真的不行. 看吧,這樣扯不完的,現場狀況瞬息萬變,一下子攻守就可能翻轉,乾脆就修法修成陌生人未得允許進入別人家打死免責,沒死最好,死了活該,省得大家事後扯皮,又要看窗戶有沒鎖,又要看妻子被碰到了沒,太麻煩了
kantinger wrote:有嗎?不然要怎樣壓制警察都?那有都嗎? 拿其他被抓到的小偷現行犯是怎麼被抓到的?都賠千萬了還沒有??勇警破誓 開3槍救同僚 21年前斃賊 賣田賠千萬「再也不開槍」http://m.appledaily.com.tw/column/article/301/twapple/20160501/37190998所以警察才會成立警察自己的基金..遇到這種事由基金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