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520 wrote: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
憲法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成立時,領土不含台灣,因為台灣是日本領土
除非透過憲法程序加入台灣
你還要在這裡移花接木偷渡概念到何時?
中華民國法定領土為1946年制憲時「「固有疆域,根據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28號》所說:「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以下的固有疆域為中華民國1947年時的範圍(包含當時未定的疆域):現今實際領土(台澎金馬地區)、大陸領土(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江東六十四屯(今皆為俄羅斯所有)、麥克馬洪線以南、藏南地區(今皆為印度所有)、江心坡地區(今為缅甸所有)、以及帕米爾高原西部和北部(現各為塔吉克和阿富汗所有)等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聽你在唬爛!你現在的發文完全就是違憲叛國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