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 烏克蘭台灣志願兵陣亡

神氣保 wrote:
烏克蘭招募全世界的志...(恕刪)
那位曾先生跑去國外殺人,有沒有刑法第七條適用,在國外犯本刑三年以上的罪
我很好奇台灣人對於烏克蘭有什麼使命?
不管是為了使命還是為了躲債,在別人國家的土地上打仗、殺伐,我看不出有什麼值得尊敬跟推崇的。

另外,澤倫斯基跟烏克蘭欠他跟他的家屬一條命。
tt031422 wrote:
干台灣人屁事!沒興趣...(恕刪)


恭喜曾先生 實現自己理想
犧牲自己 保護烏克蘭
神氣保 wrote:
烏克蘭招募全世界的志...(恕刪)
 飛虎隊是自願的志願軍。援朝的是非自願的志願軍。簡單的說,飛虎隊員是自願赴死,援朝志願軍是被指派去赴死,其間差異不言可喻,對於自願赴死者,吾視之為勇者,這一點,應與私人的政治觀脫鉤。政治可以有立場,但是你用你帶政治的立場去否定他人堅信的價值與作為。這是我兩的差異。我對於這位勇士,與對於自願的飛虎隊、自願的志願軍,有著同樣的尊重。至於非自願而參戰者,僅報與同情,無論是非自願的志願軍或非自願的俄羅斯被徵軍。
不知道他臉書有沒有寫道
此行殺了幾人?
起碼要有所建樹才行
會相信澤倫斯基的傻子,跟相信蔡英文的香港人一樣傻
有領到薪水嗎?當初的高薪,看起來真像kk園區的詐騙廣告
yuank wrote:
會相信澤倫斯基的傻子...(恕刪)


相信老共的小粉紅才傻,中國是一堆人出不來
tjptw wrote:
飛虎隊是自願的志願軍。援朝的是非自願的志願軍。簡單的說,飛虎隊員是自願赴死,援朝志願軍是被指派去赴死,其間差異不言可喻....


飛虎隊:雖然名義上是志願者,但實質上是美國政府在未正式對日宣戰前,暗中援助中國抗戰的國家行動。目的是牽制在中國戰場的日軍,圍堵日本擴張,避免過早與日本正面開戰。
註:陳納德當時只是一名退役上尉,如果沒有羅斯福的默許與最高機密授權,他根本不可能在美軍基地內公然招募現役軍人。

我覺得跟抗美援朝的「自願軍」差異不大,都是政治博弈下的旗子。

只是,抗美援朝隊伍以熱血青年的「愛國熱忱」、「響應國家號召」為誘因(發大頭病的熱血青年)。

而飛虎隊則以高額的月薪、擊落獎金作為誘因(為錢而來的雇傭兵)。
tjptw wrote:
 飛虎隊是自願的志願軍。援朝的是非自願的志願軍。簡單的說,飛虎隊員是自願赴死,援朝志願軍是被指派去赴死

日本偷襲美國珍珠港,才會有後來的飛虎隊
美國打到中國邊境,才會有後來的抗美援朝
都牽涉到國安
台灣人跑去烏克蘭淌渾水做啥

況且那是僱傭兵
簡單說
純粹為了金錢利益而受僱參戰

國際法普遍禁止僱傭兵
一旦被認定為僱傭兵
無權享有戰鬥員或戰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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