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還要不要繼續刁難陸配??

無事閒閒 wrote:
以中華民國立場,大陸地區早淪陷為匪區,被中華人民共和控管,其人民已不受中華民國憲法管轄,皆非中華民國國民⋯⋯

如果中國大陸是匪區
為什麼匪區竟成為台灣地區最大貿易夥伴之一?
為什麼民進黨高官包含民進黨籍的三任中國台灣省領導人都曾排隊回匪區舔共?
為什麼民進黨紅孩兒、內地萬老師們以中國台灣省自居,回匪區吸紅奶、賺紅錢?
為什麼民進黨高官不需放棄匪區國籍?
為什麼傻鳥連個屁都不敢吭?
民進黨的中國台灣省比較香嗎?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無事閒閒 wrote:
這條文不是寫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條文不是這樣看的,要看前後文啊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這裡的除法律另外規定外,指的是沒有滿10年這件事情,就不能做
但是如果有法律規定不用住滿10年就可以做,那就依據那條法令
例如該條第二項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就是法律另外規定了如果他是在大學任教,就不受這個滿10年的限制
thron wrote:
那條法?還是要繼續鬼...(恕刪)

就像你自己貼的第21條上就清楚寫「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此法律不是只照某單一條就定案了。
如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凡持有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務員,」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具有雙重身分,不論時間多長,只要被查獲,就不得不註銷台灣身分,不存在執行期、追訴期的問題。」

所以依這條,再看另一條,再依另一條規定。轉來轉去,中華民國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持外國國藉,不然註銷台灣身份。

也許你說大陸地區也屬中華民國,不承認或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籍這個東西。但是自1949年至今大陸地區就已經自己叛出中華民國淪陷成匪區,該匪區人民不受中華民國憲法管轄。照理沒有叛國者還可享有一般中華民國國民的同等待遇。所以依上面法條規定,李貞秀都沒資格當中華民國立委的。
adiclee
如果照你的邏輯、全台灣39萬陸配立刻要驅逐出境了。趕快請你們的民進黨做啊。我笑你不敢啦
選舉
說實在的我們臺國人真的要對他們中國人真的要小心再小心了 畢竟中國是臺國的敵國說
民進黨政府如果覺得修憲很難,只要做三件事情
1.裁撤陸委會,所有事務回歸外交部
2.停止使用入台證跟大通證,所有往來都憑雙方護照往來
3.政府停止使用敵對勢力,正式用敵國來稱呼對方
趕快拿出勇氣來做吧
選舉
這建議不錯 中國就是外國 就用護照去吧 反正中國這種狗國我是不會去就是了 牠們好像會研發類似武肺3.0了
無事閒閒 wrote: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凡持有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務員,」

時任大陸委員會主委蔡英文: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並非兩國
而是同屬一個中國

青鳥又沒懶覺向民進黨爭取台獨公投
民進黨還可推派中國人統治中國台灣省
中國大陸地區、中國台灣地區,哪來的外國?
青鳥生出來的嗎?




無事閒閒 wrote:
就像你自己貼的第21...(恕刪)

所以繼續鬼打牆國籍法,我就說要玩國籍法就先併陸委會回外交部,不要吃自助餐

1949年大陸淪陷區,兩岸條例明確規定淪陷區人民加入自由地區的入籍辦法,跟取得身分證(參政權)的權力,並保障為了考核跟融入依照職位規定入籍10年甚至20年方可入職。

李貞秀已經取得身分證超過20年,在自由地區入籍20年依法應該保障其公民權除非你能證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護照在她生效

套用這條,連她的中華民國身分證都得報廢,你確定有證據?那內政部在等啥何須吵?
大馬1251 wrote:
如果中國大陸是匪區為...(恕刪)

若以中華民國立場,真的就是已淪陷的匪區,叛亂地區,歷史至今也沒改變過。
我們只是以一般選民的立場,依法討論民眾黨搞這事的對錯,就事論事。不是因為民進黨做了什麼,所以民眾黨就必對。
無事閒閒 wrote:
不是因為民進黨做了什麼,所以民眾黨就必對。

所以不能是民進黨做錯就對了
不然如果民進黨做的是錯的,那民眾黨都依法辦理有什麼錯?
憲法不改,兩岸關係條例不廢,陸委會不回歸外交部
那我們官方法律就是沒有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
法令很錯亂不符合實際狀況, 對,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
但是那個執政10年的黨,就算在全面執政的8年,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只要一問他們,永遠都是修憲門檻很高,修憲很難沒錯,但是提案修憲不難啊
1/4的立委就可以提案了,就算是現在的民進黨也可以
沒看到藍白知道彈劾總統不會過,還是依職權提出彈劾了嗎
更別說修法廢組織了,他們那8年想做,可不像現在藍白會遇上五老君阻攔
但有做嗎?都忙著過一堆攬權搶錢的法令,就是不敢動這些
mourningtw wrote:
民進黨政府如果覺得修憲很難,只要做三件事情
1.裁撤陸委會,所以有事務回歸外交部
2.停止使用入台證跟大通證,所以往來都憑雙方護照往來
3.政府停止使用敵對勢力,正式用敵國來稱呼對方
趕快拿出勇氣來做吧

不知道,也許如你所說的。
倒是選民有一點可確定,若只搞違法亂紀,正事不幹,應該不管那一黨都遲早要下台⋯
無事閒閒 wrote:
若以中華民國立場,真的就是已淪陷的匪區,叛亂地區,歷史至今也沒改變過。

當然是以中華民國立場阿
蔡英文在立院報告紀錄清清楚楚解釋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在1991年廢除
如今中國境內有兩個政治實體分治

兩岸早就不是以前的兩岸了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開放交流
許多民進黨高官都往中國大陸跑
不然他們是去投共嗎?

全世界包含美日都遵循『一個中國』
『一個中國』是遊戲規則
國民黨:『一個中國(中華民國)』
共產黨、民進黨:『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

所以就算你言必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然是一個中國
沒有一邊一國
不要再用國籍法鬼打牆

況且現任民進黨的國防部高官出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他放棄國籍了嗎?
沒有....
為什麼青鳥連個屁都不敢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