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堂教徒 wrote:
那已經N年的釘子戶一天就拆了
危險恐怖的超級大火葬場卻不拆
請柯市長趕快硬起來不要停,繼續拆,趕快拆
趁現在導演與覺醒都不在
民氣可用,網軍也到處發文支援
可以花個兩千萬
請國家地理頻道來拍"大巨蛋爆破秀"
royfu83 wrote:
想必建築師有review...(恕刪)

tgdlyg wrote:
然後有人說竣工申請使用執照時併案申請即可,
這邏輯有沒有問題啊?
現在不給過,
以後就會給過?...(恕刪)


九九歸一 wrote:
請問不會過的原因是??
使用執照有其法規跟標準...
不合格就改到合格阿....
樓梯的部分林洲民局長已經在庭上被法官打臉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