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要連坐.這樣台中上次那個火燒夜店死很多人.

說真的.胡怎不說自己也得受連坐處份呢.怎不說該下台謝罪呢.

要連坐也該先自己連坐自己才對.不然哪來的說服力.是不是.

像那種乘客本身就喝到不省人事的被伕上車的這樣也要連坐嗎,不合理嘛.

不然留個胡的電話.有喝醉的叫胡來載不是更好.又可以親民又可以減少酒駕問題不是嗎.
感覺很奇怪的事情是,很多人不滿,為何現在還是台中首長
只能說台灣人太聰明
既得利益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龍鍵 wrote:
如果真要連坐.這樣台...(恕刪)

您說的是震怒胡嗎~

吉米543 wrote:
您說的是震怒胡嗎~...(恕刪)

你懂的^^"
龍鍵 wrote:
如果真要連坐.這樣台...(恕刪)


終於有大官出來為這該死的酒駕發聲..

總比那些沒撞死他家人的大官吭都不吭的好..

雖然採用連坐這方法..的確是..冏..但就像他說的..有人開第一砲..也許後續的討論才是重點..

我個人是認為..

撞死人的直接採用蓄意殺人來辨比較快..

沒撞死人的採用殺人未遂來辨..

沒撞到人的..採用預謀殺人來辨..

肯定老胡在酒駕議題的"貢獻"(雖然還沒看到..)..

至於那些喜歡扯東扯西的..拿出你的影響力跟辨法來吧..
喊這種建議是要為下次的選舉鋪路嗎?\

好讓大家覺得他有做事嗎

這種建議跟本是比扯鈴還扯

那怎不把酒駕的父母一起連坐 因為沒教好

把餐廳一起連座 因為賣酒給他們喝

這應該也是一種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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