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不可思議了,
250人都得蓋章同意,
才是依法行政????
那富人怎麼可以一天到晚游走於法律之間完全沒事呢????
一群墨守成規不懂改革的庸才,
真的是擾民.害民.間接殺民,
死要錢應該去找逃漏稅為富不仁的富人,
怎麼會去找善良小老百姓要???
真是另人心寒
S型的彎路才是台灣正規的都市計畫,
難怪台灣道路規劃一整個神奇,
遇有錢有勢大地主還得轉彎,
免得議員民代來找去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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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所工務課表示,不是不開路,劉家土地多達二百五十人共有,在私有地上開路,必須有二百五十名所有人蓋章同意,「公所找不到人,真的沒辦法。」
農業局說,農業用地開挖很敏感,劉婦未申請就整地,視為非農業用途才會被罰,若有異議,可在十天內申訴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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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起來好像很不合理,但是
250人持分 但是何謂鋪自己的那部份土地?
土地都還沒分割 你怎知道那部份是你的土地?
就算以都更來看 也只是1/250同意而已
這個案子可不是249/250同意
改天又冒出一個王家人來抗議市公所未經同意就開路
現在文林苑都還沒過半年 除非公所人員想冒險被告
看別人都不合理 等發生在自己身上都很合理
如果路開成 新聞可能變成
公所開路 為一人侵佔2百多人土地
有人大概就會發文
這有錢婦人為了自己方便與公所員工藐視法律 欺壓多數不知情的可憐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