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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很簡單.如果犯罪行為發生時當時罰則為5萬.但是判決時已經有新罰則為10萬.

請問是否可引用行為時舊法為罰則?

以下是我網路上找到的.不知是否能在判決時引用

1、行為時無法律規定,裁判時卻有法律規定──無罪,刑法第一條。

2、行為時有法律規定,裁判時已廢除該法律──從新法,無罪

3、行為時有法律規定,裁判時也有法律規定

(1)行為時法律較重──從新法(例外)。

(2)裁判時法律較重──從舊法(原則)。

(3)兩者一樣重──從舊法(原則)。

麻煩大家了.謝謝
簡單回答
法律為從新從輕原則
((犯罪行為發生時當時罰則為5萬.但是判決時已經有新罰則為10萬))
以上
適用上述原則
所以是罰5萬
不用想得太複雜
謝謝您的回答.讓我放心許多許多.希望新北市官員不要硬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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