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幾年來陸續爆發的毒食品事件可看出台灣人的生命力真的可媲美小強這生物了...

吃了這麼多毒,國人的平均壽命還能達到 (女83.06歲) (男76.64 歲)

認識好幾個食品工廠的老闆,終於知道人家為何賺的錢天天大魚大肉都沒問題了但還是老是粗茶淡飯...

美其名叫養生,其實是自己了解現在的食品的美味是怎麼生產出來的~


更扯的是無奈再無奈的人民們所依賴的民意諸公,請問您修這什麼法...

"若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都致死了~還最多只能判無期徒刑



現在台灣的情況~官無能 商無良 民無奈~而在這重覆不斷的循環下




台灣~~~~~~~~~~你還能稱多久?

卡啦姆啾 wrote:
從這幾年來陸續爆發的...(恕刪)


歡迎光臨鬼島!!!!

卡啦姆啾 wrote:
從這幾年來陸續爆發的...(恕刪)


法律有比率原則,不然不小心中毒的有個身體虛的死了要被判死刑,那乾脆弄強毒性毒死一堆人,反正都是死刑
不只生命力強
每個月22k除了要繳各種費用
還要要承受食品毒害, 更要面臨物價不斷上升
每天沒工作12小時 or 不加班就永遠當試用

這根本台灣奇蹟!! 台玩郎 贊啦


我估計台灣將來會變成世界洗腎權威!

卡啦姆啾 wrote:
從這幾年來陸續爆發的...(恕刪)


人的平均壽命還能達到 (女83.06歲) (男76.64 歲)
那些老爺爺 老奶奶可是後半輩子粗茶淡飯時
才經歷空氣汙染 水汙染 肉類抗生素汙染 蔬果農藥殘留....
現在的中年人 青年人
等著看好了 保証人人洗腎 家家罹癌

卡啦姆啾 wrote:
"若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都致死了~還最多只能判無期徒刑...(恕刪)


顆顆 你好像沒發覺真正高竿的地方

"若致人於死",這表示塑化劑、順丁烯二酸、多氯聯苯、鎘米......等台灣歷史上著名的毒食品事件
抱歉 這條法規即使當時就訂立了 還是關不到廠商
因為這些東西只會使人致病 要提出使人致死的證據是很難的

立這條有跟沒有是一樣的
因為有那個廠商會白目到用放下去就死人的物質當添加物?

記得美國就曾經有過這類事件 官司打了幾十年
原因在於家屬很難舉證受害者的死因跟病因是"直接"來自於這項毒物

如果你有看過一些國外的案例就知道 不管是多民主自由的國家(去看美日兩國就好)
"若致人於死"這條是非常難成立 可能都得打幾十年以上而且最後可能還是判輸
中毒導致身體虛 這不是致死
中毒導致身體虛 最後生病而死 你的死因是疾病是病毒而不是中毒身體虛
中毒導致身體虛 最後發生癌症 癌症的成因百百種 廠商可能反問難道不是因為基地台電磁波造成

所以實際上 這條法規有跟沒有是一樣的
除非廠商失心瘋發作是特地搞毒蠻牛才有可能用這條

但是但是......毒蠻牛事件在當初是判死刑(好險死刑還在) 後來跟家屬和解換來無期徒刑

對照千面人事件,這些立委修法還真的修的很特別
小老百姓毒殺小老百姓>死刑或無期徒刑
廠商毒殺小老百姓>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該說 Welcome to Taiwan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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