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4/1放狼來了笑話真的有笑點,但有些人真的很認真吔!請你們不要再隨便玩了。重點是,這些人是不會去求證新聞的,所以好笑就變不好笑了。他們認真到我實在忍不住要說白目了,結果就要被告了吔~~剛剛有位nij790網兄通知我他要告我公然侮辱了,因為我貼文說"白目"~~~所以在時事版請大家要小心啊,很多人很認真很認真的,就像他們先去瞭解服貿然後再去立法院紮營一樣。狼來了遊戲給大人玩就好,請大家遵守版規,也不要再便隨跟帖了。版妹也是很辛苦的~~好怕好怕好怕... 好似新娘要出嫁一樣,這可是我的第一次呢。
罵人腦殘被告【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2014.03.31 02:43 am邱姓男子指控張姓男子在網路留言罵他「無腦」、「浪費司法資源」、「唬爛之前先打草稿吧」。台北地檢署認為,「唬爛」不算罵人,但「腦殘」曾被法院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罵人「無腦」比罵人「腦殘」更嚴重,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邱姓男子去年八月以本名在雅虎奇摩網站一則串聯救狗的新聞留言,與其他網友發生爭執。張姓男子看了留言,跳出來替網友「贊聲(台語,指聲援)」,指邱「無腦」。邱要求張道歉,否則提告;張隨即留言「無腦的中年人,以為要告就告得成!又沒指名道姓…」雙方在討論區大打筆仗,邱不再回應,並備份所有對話報警提告;張還繼續嗆「我沒收到傳票,你就跳海一百遍」,後來果真收到地檢署傳票。張姓男子辯稱,他沒有指名道姓,是對方自己對號入座。檢方認為,「唬爛」指講話不實在,是通俗用語,不算公然侮辱,但「腦殘是腦袋殘缺,無腦是連腦都沒有」,張罵邱「無腦」比罵「腦殘」嚴重;而且張的留言都接在邱的後方,即使沒指名道姓,也看得出在指邱。【2014/03/31 聯合報】@ http://udn.com/全文網址: 比「腦殘」更嚴重 罵人「無腦」起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82070.shtml#ixzz2xcJRghlpPower By udn.com參考看看吧
神龍20 wrote:比「腦殘」更嚴重 罵人「無腦」起訴...(恕刪) 大大,小弟很認真的去查了WIKI,解釋擷錄如下:--「白目」一詞,源自於台灣俚語,是形容搞不清楚狀況、不識相、亂說話、自作小聰明的人。--那照這則新聞來看,嚴重程度排列是不是:無腦>腦殘>唬爛>白目 (因為唬爛指人講話不實在,似乎比指人白目惡意一點?)OR無腦>腦殘>唬爛=白目OR?管妹大大請勿刪文吔,這是認真討論新聞用詞,告訴大家以後"評價"人要到什麼程度為止, 免的日後有人動不動要告,或動不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