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可能將要有10000戶社會住宅了,只是要蓋在誰家旁呢?
要是我當台北市長,就在空軍總部及幾個豪宅附近找國有地蓋社會住宅。若我當新北市長,就在某媒體老板囤的地附近(或最有價值的地)找國有地蓋社會住宅。
(標題有誤導,於05/16下午二時改之)
---------------------------------------------
資料來源:姚文智的3D版市政藍圖
廢除松山機場後的都更,更可以興建10000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解決年輕人居住不易的窘境。
---------------------------------------------
臺北市法規條文
法規類號: 北市一三-0六-一00一
名 稱: 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七日 訂定
第 四 條 申請承租社會住宅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之國民。
二、在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
者。
三、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四、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
住宅或社會住宅。
五、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百分之四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
所得,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
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
本府就符合前項所訂資格條件者,得審酌申請人之家庭型態、地緣性、照顧
之必要性等因素,擇定承租之優先順序及比例,並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