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追溯警備總部及民國40年之後的不法事件? 並償還不當得利?

電視討論最該調整的政策。

有件事, 警備總部、還有其他非法公家單位害人無數,但在法令早被修改為

1.不能要求返還被佔領的財產
2.不追查警總、軍調局設立期間謀財害命的案件

現在修法去追這些行為,尤其謀財害命,會太晚嗎?

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

還有和平佔有和萬年契約

一起來

flyingmax wrote:
電視討論最該調整的政...(恕刪)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不然每年都把228的亡魂請出來
他們也不得安息
要緊的是,如何在當下防止濫權
不然只是讓有心人操作而已

kanting wrote:
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恕刪)
.

對自己有利的討到底

對自己不利當瞎子
這個有相對的法律

請參閱"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http://www.cf.org.tw/about.php?list=history

如果有實證可以申請賠償金

我94年去辦的時候,已經受理超過2萬人了

但是由於我爸的檔案國防部尚未解密

所以至今仍懸在那裡

聽說是因為牽涉在世的高層,所以無法解密!聽說而已!

家族有相關的人可以去申請看看!要直系親屬才可以!

flyingmax wrote:
電視討論最該調整的政...(恕刪)

講這話的人
可以去了解一下何謂法律的安定性
還有法律行為中時效的完成與消滅


什麼追償
不過就是政治鬥爭的口號而已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修法追溯國民黨民國38年不法佔領台灣事件,
並償還不當得利 !!
直接修法

西元1911以後才有在台灣的家庭全部滅種好了

skywalker7263 wrote:
直接修法西元1911...(恕刪)


不止吧

所有的一切都是原住民的

故宮的文物怎麼辦
那是從中國收刮來的
要還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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