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討論最該調整的政策。有件事, 警備總部、還有其他非法公家單位害人無數,但在法令早被修改為1.不能要求返還被佔領的財產2.不追查警總、軍調局設立期間謀財害命的案件現在修法去追這些行為,尤其謀財害命,會太晚嗎?
這個有相對的法律請參閱"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http://www.cf.org.tw/about.php?list=history如果有實證可以申請賠償金我94年去辦的時候,已經受理超過2萬人了但是由於我爸的檔案國防部尚未解密所以至今仍懸在那裡聽說是因為牽涉在世的高層,所以無法解密!聽說而已!家族有相關的人可以去申請看看!要直系親屬才可以!